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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完善地方党委民主决策机制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朱 江 日期:2013-01-25 09:23:29
党代会、全委会决策动议只限于常委会提出的方式,赋予党代表、全委会委员以相应的决策动议权。例如,规定党代表在党代会召开前可以联名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动议,全委会委员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全委会动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分别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提交议题。为保障全委会委员对地方重大问题决策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应探索全委会委员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出常委会动议建议,从而集中各方面的聪明才智,体现常委会决策的民主性。
  (三)推行开放式动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更好地了解各条战线的情况和呼声,更好地发挥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可以推行开放式动议制度。一是同级不同组织动议,即人大、政府、政协三个党组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各自认为有重大决策需要的动议;二是下属部门动议,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团组织等机构的所属单位、部门,可以在本系统负责人同意的前提下,向常委会提出各自认为有重大决策需要的动议;三是党员群众动议,即党员群众可以就本地区内重大事项和问题向常委会提出各自认为有重大决策需要的动议。最后,由党委办公厅(室)汇总筛选,向书记及常委会提出符合常委会决策要求的动议建议,并由书记及常委会确定议题。开放式动议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为本地区发展出谋划策的积极性,为地方党委决策增添民主与活力。
  二、构建民主决策调查研究机制
  决策动议的来源是否科学、是否有价值、是否能反映客观实际的要求,主要依赖于所掌握的材料是否充分。调查研究一直以来就是我们党决策准备阶段最主要的工作方法。毛泽东同志在建党初期就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我们党也是依靠调查研究深刻把握中国国情,做出符合实际和规律的决策,一步步地走向胜利的。进入新时期以来,社会历史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党原本行之有效的一些手段和方法逐渐不能适应新的情况和要求,老式的调查研究效力有了很大减弱,必须依据新的实际和要求对其进行改革创新。民主决策与调查研究互为充分必要条件,没有以调查研究为基础的决策动议,必然是脱离实际的,极容易导致决策的失误和失败,哪怕形式再民主也没有积极意义;而不以民主为导向的决策,即使调查研究再充分也只是一家之言、先入为主,此种情况下,决策提议者掌握了最充足的信息和资料,对其他决策者构成天然的强势,其所做出的决策只能是压抑民主的决策。因此,必须按照民主决策的要求,依据实际科学构建调查研究机制,为常委会民主决策提供坚实基础。
  (一)实行多方参与的专题调研机制
  在工作中,党委办公室和政策研究室一般负责常委会的调研工作,党委和政府各部门也有其专门调研力量,经常出现各自为战的现象,不利于调研资源的整合,也影响调研成果的代表性。所以,要形成既有层次又多方通力合作的专题调研机制。一是围绕常委会重大决策任务形成调研专题。在常委会确定调研专题内容、方式、组织领导等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后,由专门机关牵头、相关单位参与,多领域合作,组织力量认真制订专题调研的实施方案,以达成共识、明确任务。二是广泛邀请相关力量参与调研队伍。积极调动社会调研力量,可以吸纳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通过与专门研究机构的结合,做到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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