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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问题研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中共湖北枣阳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日期:2012-11-19 17:56:37
作的检查监督,建立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未公开或发布失实信息的,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
(四)畅通渠道,实行有奖实名举报,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群众监督是最直接的监督。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中,要广开言路,汲取民意,接受群众监督。要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并对举报问题属实者予以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畅通“12380”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信访举报渠道,着力构建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同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等情况认真记录,派专人调查核实处理。
二是鼓励干部群众实名举报。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干部群众实名举报,并对实名反映问题者进行奖励,同时维护好实名反映问题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实名举报者的保密工作,对泄密人员要加大打击力度,创建维护实名反映问题者权益的机制,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创建一个既取信于民又教育干部的法制保障环境。
三是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中,要建立严格的举报查处机制,做到实名举报的必查、一查到底、查必有果、责必严究、究必到位。要实行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和查核责任制,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的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不正之风问题,根据情况进行立项督查,明确具体承办人,落实责任。
(课题组成员:周世云 王 锐 谢时锋 刘君军)
责任编辑 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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