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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党政干部来源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中共湖南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课题组 日期:2012-11-19 15:45:57
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乡镇党政正职。坚持把建设扶贫经历作为提拔任用副处级干部的必备条件,在扎根基层中锻炼干部,在服务基层中发现干部,在建设扶贫中重用干部,形成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出台《湘西自治州“十佳乡镇党委”和“十佳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评选表彰办法》,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州“十佳乡镇党委”和“十佳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评选表彰活动,从精神上增强基层干部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如在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且考核优秀的高学历人才,按博士、硕士学历可分别享受副处级、正科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破格优先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服务期满5年按学历层次可获得相应的资金奖励等,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4.疏通出口,把位置“腾出来”。立足州情实际,积极探索解决县乡党政干部来源问题的有效途径,着力在干部“下”的机制上进行大胆尝试。一是推行“到龄改非”。针对部分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年龄过大、工作绩效弱化的现象,探索推行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办法,对临近退休年龄、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班子成员的干部,及时调出领导岗位,为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县乡领导班子空出职位。二是鼓励提前退休。各县市按照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疏通干部出口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2010—2011年,吉首、凤凰、永顺、保靖、龙山等县市先后制定了鼓励党政机关干部提前退休的政策,分别出台了《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提前退休有关规定》,对工作年满30年,或者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满20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干部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三是完善考评机制。从2010年开始,在全州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下”的处理。同时,积极推行干部问责制度,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被“一票否决”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
 
  思考与建议
 
  建设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县乡党政干部队伍,不仅关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繁荣昌盛,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要有效解决县乡党政干部来源不足、结构断层、后备不力的问题,光靠他们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大处着眼,对现行政策进行大的调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干部“不愿来、不安心、留不住”的问题。
  1.出台符合基层实际的干部政策。《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政策实施以来,为吸收社会人才进入县乡党政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但从过去的实践来看,公开招考仍然是县乡党政干部来源的主要渠道,以公开选拔、调任、特殊岗位招录和招考等方式选拔录用社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目前在很多地方还处于探索、尝试阶段,力度小、范围窄、数量少,缺乏稳定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座谈会上许多同志建议中央或省里应结合基层实际完善顶层设计,对县乡党政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干部来源要制定出台差异性政策,允许和鼓励基层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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