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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融合性民主的发展前景和发展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 行 日期:2012-03-20 10:34:46
或由党组织书记委托党组织副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方为有效。其中涉及村民自治的问题,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坚持民主监督的融合与互动,形成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局面。其一,要探索开放的群众评判机制。村“两委”工作情况必须坚持由群众来评判,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要建立完善群众监督员和群众评价等制度,要探索开展“群众满意党组织”、“群众满意村干部”评选活动。要探索委托民意调查机构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分析的有效方法,动态掌握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满意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实现群众的良好愿望。比如,在全国开展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证。总之,要通过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领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深刻道理,自觉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二,要建立公开述职评议质询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及其成员定期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以及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评估质询制度,实现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也可以探索建立干部民意调查体系,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开展党员、群众代表普遍参与的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活动,使民意调查资料成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村民委员会就落实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情况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季度向村党组织报告一次,必要时随时报告。村党组织根据村委会的报告情况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种双向监督和群众普遍参与的社会民主评议办法,使党的干部不仅要接受普通党员的评议和监督,还要接受广大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既保证了党的干部不滥用权力,又充分体现了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其三,要探索群众有序参与的基层党内弹劾和罢免制度。要探索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党内弹劾、罢免、撤换制度和操作程序,对不称职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提出弹劾建议或实行罢免撤换。这一制度的实质就是广大党员群众通过民主的力量,对经过“公推直选”产生的领导者不能带领党员群众实现既定目标或自身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投不信任票,从而实现监督主体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权力运作从过程到结果的监督,充分保证党员群众监督权的实现,促进民主选举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只有从制度上保证党员主体能够收回赋予的权力,保证群众的建议权和监督权,才能真正确保“公推直选”等制度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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