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一、文献综述 无论是从哪个学科视角出发,对“县权公开”的困境都强调一些共同的观点,民主不健全、法治不完善、体制滞后、监督乏力等。于建嵘在以行政分权为特征的“省管县”改革、人大代表专职化改革、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改革三种不同类型县政改革探索的比较分析基础之上,认为“从‘责权利需明晰’原则来看,‘权力清单’的开出,并不一定真正起到规约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目的。实际上,在明晰具体职权的同时,如果不明确与之相对应的责任,那么很容易导致部分职位的领导人陷入‘无限担责’的局面”。他对“县权公开”改革前景并不乐观,他认为“在没有解决县委书记授权来源这一根本性问题的情况下,这次改革能走多远,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还要拭目以待”(于建嵘:《中国的县政改革实践:困境与出路》,《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他主张把县政自治作为县政改革的根本方向和出路。杨雪冬博士对我国县域改革的逻辑进行了剖析,他认为“单纯地依靠党政体制的政治整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个人权力弱约束问题,这就必须重新思考如何恢复县域政权内部结构的平衡和推动县域社会的发展,前者需要回到现有的宪法框架下,后者则需要为县域内公民社会和公共舆论的发展创造条件”(杨雪冬:《县域政权改革的逻辑》,《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11期)。杨小军、彭涛对成都市武侯区的试点进行了专门的调研,提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进一步完善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梳理权力需要权力依据清晰;二是权力增减强弱得当,县委书记的权力行使弱化个人权力而强化集体权力;三是改革成果固化;四是制度系统的扩展化,上下制度一致、配套。”(杨小军、彭涛:《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对成都市武侯区的调研》,《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年第7期)资金议认为,要做到真正的“县权公开”,必须考虑“如何追究违反规定后的责任、如何扩大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如何推进党政关系问题改革配套、如何进行实质的监督”(资金议:《当前“县权公开”探索的成效、问题及对策》,《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1期)。张静在其《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著作中得出结论,“只有在基层政权和社会之间建立共同的利益结构,以制度化的方法确立权威的社会性来源,强化权威的社会基础,才是保证基层长治久安的根本”。还有学者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