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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易丽丽
日期:2012-02-13 11:48:27
委权力监督渠道的畅通。
一是要加强法治,确保监督的独立性。首先,确保基层司法独立。其次,改革县(区)委书记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做法,实现人大对县委权力的实质性监督。再次,改革监督双重管理制,在经济、政治上保障县纪委和县审计的独立性。最后,完善制度保证社会公众和大众传媒的合法监督权,确保县级传媒在经济和组织上的独立性。大众传媒监督权在西方被誉为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而在我国,大众传媒在一定程度上已被驯化为“政府的喉舌”,其权力监督功能已大打折扣。因此,在县级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需要从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依法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闻法》的制定和出台,保证大众传媒在经济和思想上的独立性。用法治取代人治,杜绝权大于法的现象。当县域内人人都“敢于监督、监督也没白监督”时,对县委权力才有实质性监督效果。 二是要处理好“县权公开”中限权和“省直管县”中扩权之间的关系。实行“省直管县”,县权扩张,是权力下沉的趋势。与此同时,“省直管县”减少了市一级对县委权力的监督,这个监督漏洞需要由社会监督来弥补。“县权公开”是制约县委权力的核心,但不是全部。深入推进,需要在制度设计中让权力不断下移,形成一个权力向下传递的链条,同时县委责任从向上负责转变为对下(人民)负责。 [注: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领导干部‘网络执政能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1CZZ03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与美利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 责任编辑 王秀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