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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走出传统官场“亚文化”的阴霾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 佳 日期:2011-03-21 16:48:10

  当今世界,任何一个有着文明传统的国家,在其主流政治文化中,都倡扬一种负责任的政治治理模式。然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这种责任政治理想常常最终蜕变为一种“不落实的文化”(梁漱溟语),官方的、主流的,当然也是充满道德理想色彩的伦理规则与责任要求往往流于形式,难以对政治现实发挥预期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在现实政治运作中,发挥作用的倒是一些“亚文化”、“潜规则”。这一点,在有着几千年帝制传统的中国社会得到尤为鲜明的反映。直到今天,权力膜拜、人情至上等陋习在政治社会生活中依然阴霾不散,很有市场,并直接影响着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责任的实现。要想走出这种传统官场“亚文化”的阴霾,在加强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实现从传统臣民文化向现代公民政治文化的转变。

  一、权力本位与责任虚位

  传统专制社会的一大特点是对政治权力的高度依赖与膜拜,而对政治权力或权威高度依赖与膜拜的逻辑结果便是对大权在握的官员近乎乞灵般的崇拜。在权力本位的传统社会,作为私有物的权力是与名分、特权、经济利益等相对应的,人们常把加官晋爵同光宗耀祖、发财联系起来,认为掌握了权力就可以尽享特权与利益。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中国历史上,每个朝代,即使是有钱的商人的子弟,唯一的奢望也是进入官僚行列。

  当然,熙熙攘攘、削尖脑袋朝官僚队伍挤的众人中,的确也有一些愿意以身弘德、“铁肩担道义”的仁人志士,但相当一部分可能是“皆为利来”或“皆为利往”。民间广为流传的“千里遥远来做官,为的都是吃和穿”一语道破天机。尽管社会上也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说法,但这反映的不过是不堪压迫的下层民众的期望和对官吏的规劝而已。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官吏的贪污腐败可谓触目惊心。著名学者王亚南先生曾言:“中国的官僚阶层,或者换一个表现方式,中国的士大夫阶层,不代表贵族阶级利益,也不可能代表资产者阶级的利益,而是陶希圣讲对了的那一句话:‘自有特殊利益’。”(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0—61页)“历史家倡言中国一部二十四史是相砍史,但从另一个视野去看,则又实是一部贪污史。”(同上,第117页)

  那么,官吏为何可以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拼命敛取“特殊利益”呢?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享有不受约束且无须承担责任的权力。在这种高度权力本位的政治体制下,如果说官员有责任担当的话,那也只是对上(皇帝)的责任和义务,而断无对下(百姓)的责任和义务。一方面,黎民百姓“贫居闹市无人问”,官员不愿承担扶贫济困之类的基本的社会职责,以致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人间惨剧;另一方面,统治者的权力无限膨胀,“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

  这种权力本位、责任虚位的流弊可谓深远,至今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仍不难发现其踪迹。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官僚主义“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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