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影响因素与实现路径
近年来,我国在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对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并有计划地开展了研究和试点。2009年年初,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全国率先实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试验,开始了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破冰之旅”,标志着我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继阿勒泰之后,全国又有浙江慈溪市、湖南浏阳市、宁夏银川市等一些市县相继“试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我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有着诸多影响因素,不可操之过急、盲目推进,而要本着积极稳妥、有序可控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和施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一、建立我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影响因素 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国当前的国情,这一制度现阶段尚处于摸索之中,短时间内全面推行的时机、条件还不成熟,还需要积极探索,谨慎从事。现阶段,我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受到诸多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制约。 从主观因素来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制约。 第一,不敢公开。一方面,有关部门担心实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后可能出现种种问题,在条件、时机尚未成熟时,不敢贸然实施;另一方面,少数不廉洁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聚敛钱财,拥有巨额不明财产,一旦公开就等于将腐败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因此,他们千方百计阻挠和抵制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行。 第二,不情愿公开。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并不希望公开自己的家庭财产,认为这是个人“隐私”,不应公开。还有很多领导干部从安全角度考虑,担心财产公开后会给人身和家庭带来不安全因素。因此,他们普遍对财产申报制度持消极态度。据报道,积极推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立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做过调查,称接受调查的领导干部中有97%对这一制度持反对意见,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 第三,不习惯于公开。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不露富”的思想,对家庭财产既不想公开,也不习惯于公开,因此,很多奉公守法的领导干部从思想上一时也难以接受这一制度。 从客观因素来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制约。 第一,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难以准确核实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财产申报制度的关键不在于申报,而在于最终认定申报情况与实际状况是否吻合。这就需要准确掌握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状况,而只有当社会信用体系严密到可以无缝对接并且实现系统通畅才能达到这一要求。但是,我国目前连严格意义上的金融账户实名制都尚未实现,全民信用体系更是无从谈起,庞大、复杂而又存在漏洞的金融体系难以准确核实个人的金融资产,这成为制约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实施效果的一个具体而又巨大的障碍。在不能准确核实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的情况下,腐败分子可以轻而易举地逃避财产申报而不被发觉,而且,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真实性也难以保证。 第二,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实行不彻底。健全金融监管机制,是实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力保障。但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制建设还不完善,还不能有效防止利用金融监管机制存在的漏洞进行的腐败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