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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西、东、中部标本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梅丽红 日期:2010-06-17 12:14:18
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试行)》,要求市委管理的现职副局(镇)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实行廉情公示,公示每年一次且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点是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内容主要有:本人、配偶及子女基本情况,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的房产、私家车拥有情况,以及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求学(定居)、与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通婚和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有否在公务活动中借考察、培训、会议的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有否进行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活动、有否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受钱财,以及参与赌博或以敛财为目的的变相娱乐活动等情况;廉洁从政情况,包括有否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或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按照规定,慈溪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民主测评,如不满意票达1/3以上,经核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并且廉情公示情况将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1月,慈溪市700多名副局(镇)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中公布了各自的“廉情隐私”。相比新疆阿勒泰地区的做法,廉情公示并非财产申报,公示的内容也不包括银行存款、信托资金、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借出(入)款等,且仅仅是在单位内部公示,未向社会公开,但公示内容已包括了领导干部的房产汽车、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等财产状况,同时开设了相应的核实其真实性的渠道。这不仅使干部例行述廉具体化、透明化和公开化,也为监控领导干部财产增减情况确立了一个基点,为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积累了经验。

  三、湖南浏阳市实行力度更大的示廉制度

  2009年3月27日,湖南浏阳市颁发了力度更大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十项廉政制度》,明确从2009年起建立领导干部申报示廉制度。规定财产申报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建造、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配偶和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集体工商业企业的情况,个人私车情况以及其他个人财产情况。个人收入申报包括: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所得收入,出售出租房屋、领办创办企业、产业服务等劳务所得,无法拒收的礼品和礼金及其他收入等。申报示廉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向浏阳市纪委如实申报,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或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不按规定报告和不如实上报个人财产、收入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和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2009年9月21日,浏阳市拟任职的75名领导干部作为第一批公示对象,在浏阳市党风廉政网上公布了他们的年收入、房产、投资、车辆等财产情况。相比西北的阿勒泰地区和东南的慈溪市,地处中部的浏阳市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不仅范围更广,既包括个人的,也包括配偶以及子女的职业和财产状况都要申报,而且公开程度更高,要在媒体或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当然,由于浏阳市公示时间过短,只有3天,缺乏应有的反馈,还难以检验领导干部提供的财产情况是否真实,同时对拒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者,浏阳市的规定也存在处罚过轻的缺陷,但这正说明针对财产申报内容的监督问责相对于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破冰之举”是更加难以融化的坚冰。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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