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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下期

“短命政策”的根源、危害与治本之策/张明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明山 日期:2021-12-22 10:29:28

   【摘  要】政策制定主体素质不佳、政策运行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存在短期行为、问责机制缺失,成为“短命政策”频频出炉的重要根源。“短命政策”对公共利益、政府公信力、政策权威等方面产生严重危害。应在提升政策制定主体素质、规范政策运行程序、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领导干部任期制等方面下功夫,根治“短命政策”,发挥政策正面功效。

  【关 键 词】领导干部;“短命政策”;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任期制;责任追究
  【作者简介】张明山(1989— ),男,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意识形态、领导科学。
  【基金项目】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工作百年经验与启示研究”(项目编号:21DKSJ05);2021年度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创新工程科研支撑项目“基层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研究”(项目编号:2021CX167)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22-0118-03

 

  科学、有效的公共政策是实现社会目标、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方案和准则,更是政府组织实现社会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稳定性、连续性是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政策效果的基本要求。然而,一些地方、部门却时常出现出台时间没多久便被匆匆叫停的“短命政策”。积极寻找“短命政策”的产生根源,探索其治本之策,成为各级政府领导及领导学、管理学等领域专家关注的热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一、“短命政策”产生的根源
  (一)政策制定主体素质不佳
  在实践中,能够直接做出决策或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往往都是各级领导干部,政策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其观念、利益、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政策的制定若受到制定主体过多的思维定式、知识局限、能力水平等约束条件限制,就会导致政策方案选择的有限理性,甚至出现政策失误。[1]
  一方面,一些地方干部缺乏民主意识,本位主义严重,习惯“一言堂”“家长制”,处心积虑树立所谓的绝对权威,成了地方、部门或者单位里的“土皇帝”,根据自己的好恶与自我利益拍脑袋做决策,甚至一句话就能出台一个政策。民主意识淡薄、调查研究素养缺乏,势必会影响公共政策制定中所需信息的完备性、科学性,所制定的政策极容易忽视事物本身发展规律,违背群众意愿,最终导致“短命政策”的产生。
  另一方面,政策制定主体的政绩观、利益观也是影响政策的生命周期的重要因素。地方干部的升迁与其任期内的政绩密切相关,这就导致很多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立竿见影的工作绩效,希望通过搞“形象工程”捞政绩,抓“面子工程”谋位子。正如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的“不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经济领域,政府及行政官员在政策活动中都追求自身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2]因此,在制定政策时,政策制定主体很容易倾向做出使个人、部门、地方利益最大化的政策,甚至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脱离群众和实际,盲目立项,不问民生只顾面子。这些政绩观“跑偏”的政策多数会被及时叫停。
  (二)政策运行程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