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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下期

“贫困县”如何建立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代正光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代正光 日期:2021-03-01 10:38:39

   【摘  要】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收官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从以解决绝对贫困为主要任务的精准扶贫向以缓解相对贫困为主要任务的乡村振兴转变显得越来越重要而紧迫。相对贫困的县域即“贫困县”,在转变过程中面临着从生存能力到发展能力的任务转换、从静态缩减到动态扩大的对象变化、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参与的方式转变、从点状扶持到块状服务的政策取向等政策性困境,转变的迫切需求与现实惯性之间的矛盾使“贫困县”易陷入转型之痛、资源之困、策略之变、方式之难等实践性困境。因此,“贫困县”在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阶段,须从目标、策略、标准、结构、制度五个层面建立起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以克服“贫困县”在继续开展深度扶贫和推动乡村振兴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关 键 词】乡村振兴;“贫困县”;贫困治理;长效机制
  【作者简介】代正光(1967— ),男,中共重庆丰都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正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专项课题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项目编号:19SKZDZX03)

  【中图分类号】C936;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2-0107-04

 

  从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来看,2020年后的扶贫工作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另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均明确指出,要“研究建立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这就说明,在乡村振兴中,既要解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之后的深度贫困问题,又要缓解随之而来的相对贫困问题。对于刚完成精准脱贫任务、但深度扶贫和缓解相对贫困任务艰巨的县(市)(本文称之为“贫困县”)来说,面临着相当大的困境,迫切需要建构起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完成深度扶贫工作,另一方面有效衔接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

  一、“贫困县”从精准扶贫转向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性困境
  “贫困县”的扶贫任务需要实现从解决绝对贫困的精准扶贫向缓解相对贫困的乡村振兴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贫困县”面临着一些政策性困境。
  (一)任务转换:从生存能力到发展能力
  能力贫困是造成贫困固化甚至形成贫困代际传递的主要原因,因此,扶贫工作的关键是保障和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主发展能力。这种自主发展能力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自主生存能力,二是自主发展能力。精准扶贫解决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主要是针对生存能力而言的;而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则包含了摆脱生存困扰的自主发展能力特征。乡村振兴实施阶段的减贫任务是不仅要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存能力提升到自主发展能力层次上来(在脱贫攻坚阶段,我国所采用的贫困标准内含着既注重生存能力提升又注重发展能力提升的要求,以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等多种扶贫方式并举的扶贫举措),而且要推动贫困人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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