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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下期

“贫困县”如何建立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代正光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代正光 日期:2021-03-01 10:38:39
展能力的提升。[1]但是,目前“贫困县”的自主发展能力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如何完成从生存能力到发展能力的任务转换是“贫困县”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对象转变:从静态缩减到动态扩大
  与相对贫困阶段更为多元的贫困标准相比,绝对贫困的识别标准更为简单,而且静态性表现更为明显。目前的扶贫标准线和“两不愁三保障”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使扶贫对象的规模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是,在向缓解相对贫困目标迈进的过程中,扶贫对象将因致贫原因的复杂性、贫困识别标准的增长性、贫困动态监测范围的全面性而发生变化。一是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相对于绝对贫困的致贫因素而言,具有更为复杂的可能性;二是相对贫困标准必然高于绝对贫困标准,这直接导致贫困人口数量的增加和范围的扩大;三是因相对贫困监测的动态性要求,监测的范围实际大于相对贫困标准线下的人口数量,且与地域性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有较大的相关性,从而导致相对贫困人口的识别更为复杂且要实时动态监测。其中,最具挑战性的是动态监测环节,与消除绝对贫困的精准扶贫监测的稳定性相比,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实施方式表现为微观动态与宏观静态的充分结合,即在宏观层面政策体系是相对稳定的,它要满足动态变化的微观贫困对象的扶贫需要。
  (三)方式转变:从党委政府主导到多元共扶共治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党委、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领域、多渠道、多措施并举的扶贫大格局,尤其是对于“贫困县”来说,脱贫攻坚更是一场全县动员、全员参与的战役。实际上,这个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扶贫格局是由党委政府主导并直接推动的,动员的对象和参与的绝对主体是公共部门、公职人员、公有制企业、群团组织等公共财政支付单位。如果在乡村振兴和缓解相对贫困阶段继续维持这种扶贫组织模式,不仅会给“贫困县”的财政支出带来巨大压力,而且会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转移形成极大依赖,还会对“贫困县”内部治理体系的有序发展、内生发展动力的生成、自主发展能力的提升形成严重制约。在进入缓解相对贫困阶段后,党委和政府的角色要从主导者逐步向参与者、监管者转变,推动缓解相对贫困的参与主体向真正的多元化发展,让扶贫成为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扶贫、和谐共生的反贫困命运共同体。[2]但对“贫困县”来说,从由政治动员、组织委派、财政支撑构成的“举全县之力”的脱贫攻坚战向社会化的全员扶贫和反贫困命运共同体的方式转换,还存在诸多困难。
  (四)政策转变:从点状扶持到块状服务
  随着减贫方式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参与转变,相应地,公共政策取向要从扶持型向服务型转变。在脱贫攻坚战中,精准扶贫在政策落实层面是以精准的点状扶持形式呈现的,具体政策都精准落实在具体的贫困人口身上。这样的政策取向在贫困标准比较稳定且贫困群体不断减少的条件下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但在缓解相对贫困阶段,则需要转变方式。在相对贫困标准尚未出台前,相对贫困人口的规模数量和致贫原因都可能超出目前的政策范围。因此,扶贫政策须以群体性、区域性的动态监测为基础建立识别系统,以块状的、领域化的服务组合构建多样化的“政策服务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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