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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中期

试论社会协同机制创新的四个维度/郸 啸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郸 啸 日期:2017-03-16 14:50:14
  【摘  要】社会协同机制创新是社会治理方式转换的应然路径,也是形成协同治理制度依赖的前提,是达成社会治理目标要求的重要方面。协同机制创新需要形成自己的路径依赖,其中协同中的组织能力、主体资源、工作方法及自组织性是认识和研究协同机制创新的四个主要维度。具体而言,社会组织能力是协同机制创新的社会基础,资源关系结构是提供机制创新的力量条件,工作方法是体现机制创新的专业能力,自组织性是培育协同机制的有序结构。建立健全社会协同的各种制度化渠道,有利于调动社会参与主体的各方面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协同功能。 
  【关 键 词】社会协同;机制创新;路径依赖;维度
  【作者简介】郸啸(1975— ),男,河南工程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BSH120)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7)05-0032-03
 
  社会协同机制是一个新的集体行动体系,是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需要和实践路径指引。创新的最根本内在动因是现有制度及其结构的内在缺陷所引发的制度供给不足。[1]在市场经济迅速成长和社会发展全面转型的情境下,全能式的管理模式日渐低效,其僵化、非均衡、失灵等缺点愈发明显,通过积极的管理改革,创新管理方式与手段来提升管理能力成为必然选择。当然,社会协同需要创新机制,需要建构新的路径依赖。机制创新意味着对原有社会管理制度安排的修正与改进,甚至重新设计。机制创新是对供给障碍、实施困境以及变迁问题等制度缺陷做出的反思、回应[2],构成了社会存在的基础即政治、经济秩序中合作与竞争的框架体系[3]。机制改革与创新过程实质上就是中国各级政府推动制度创新的过程,是旧制度安排被取代的过程。[4]协同机制创新是社会治理方式转换的应然路径。
  一、社会协同的组织能力建设:扩展协同的社会基础
  社会协同机制建设与创新需要社会组织在各方面提供长期的资源支持,才能取得社会协同制度化发展的实质性效果。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协同,明确其角色和功能定位,加快提升各社区团体社会服务的能力,承担起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降低政府的社会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能。要深化基层组织自治及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使社会组织的权力与责任、管理水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能够不断适应社会协同制度建设的要求,扩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同的空间。
  强化社会赋权、赋能制度是建立社会组织协同相关制度的重要前提。面对社会整体力量较弱和自身管理能力不足的现实,必须注重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和培养,使社会组织尽快发展起来,承担起社会公众所期望的协同治理中的责任和角色。首先,积极确立和发展社区组织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的载体和形式是社区自治,但社区自治发展的缓慢和自治过程中组织资源的缺乏及实践创新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社区基层组织自治水平及管理能力的提升。为此,需要加强社区自治法治建设,保证基层群众组织自治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其次,不断加强社区组织自治能力建设,加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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