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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中期

试论社会协同机制创新的四个维度/郸 啸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郸 啸 日期:2017-03-16 14:50:14
组织自治体制、制度及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分配,依法建立社会基层组织自治所需要的稳定有效的资源投入保障机制。再次,转变和下放政府的社会职能,依据社区组织建设进程适时适度做好政府职能社会化工作。就社区组织力量发展而言,应当明确政府向社区组织转移具体职能的目录和步骤,即公布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一步划清政府与社会组织间权力和职能的性质与范围界限,建立评估具体职能执行的方式以及与职能相应的社区自治组织权力承接方式。要向社会赋权增能,还权于社会,增强社会组织自治权能,切实扩大社会自治权力,并建立更切实可行的社会协同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价体制及动态监督机制。
  促进社会组织自身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协同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创办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使社会组织发展获得有力的资源基础,完善政府资助社会组织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拓宽社会组织的筹资渠道,支持和引导民间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力投入。此外,积极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政府应具体编制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清单,制定相应的具体服务购买措施,并出台相应的文件进行规范。
  健全社会协同的专业性社会组织人才培育制度,提升社会协同的整体质量。社会需要的满足往往具体而多元、细致而多样、稳定而又多变,这就需要在社会协同过程中吸纳各方面社会组织人才的力量,依托其专业化的技术技能,保障社会服务的供给。社会组织的工作应主要围绕助人自助的核心宗旨,综合运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解决问题,在更深层次上化解社会冲突和矛盾。大力发展以社会组织为基础的社会服务事业,培养专业的社会组织服务人才,是社会协同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一方面,政府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专业性人才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的专业能力培养计划;另一方面,要做好专业性社会服务人才能力水平的考核与评价制度建设,为专业人才培养方式、质量和进程提供政策保证,并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资格认证制度。
  二、社会协同的主体资源联结:集聚协同的多元力量
  社会协同是不特定多数的社会主体权力、资源、利益和责任集合在一起达成一致的集体性行动。在协同过程中,不同主体间的权力和资源边界并不是非常清晰,因此,要协调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力、资源、利益等要素间的关系,进行联结与组合,构建共同的信任机制,使多元社会力量能够集中到协调合作的目标上来。
  首先,在资源协调上,建立低成本的主体平等协商平台。在多元开放的治理系统中,需要以最低的协调成本使多个权力主体在不同问题或不同政策上达成认同,形成集体行动。构建反复协商、妥协的民主对话机制是平衡各社会主体利益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协调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各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组织方式,利益互惠型关系的协调成本较低,非互惠的零和博弈型关系则成本较高。当公开协商的方式无效时,可以通过建立新规则起到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的作用。[5]
  其次,在资源利用上,提高多元主体的资源配置效率。各社会主体对公共服务需求的资源供给能力不同,所需资源类型存在差异化,进行统一的资源安排几乎不可能。因此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