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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下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实践对风险社会理论的新突破/戴 亮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戴 亮
日期:2021-11-17 17:24:51
公众获取信息的能力在不断增强,人们感知风险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这种感知风险的能力并不意味着整个社会都置于风险危机之中,要知道风险的威胁在于其不确定性,社会公众能够感知更多风险的类型恰恰意味着人们预警风险的能力在不断增强。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险治理实践的第一条经验就是要公众正视风险的客观性,当风险可预见时必然可化解。
(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险治理实践的第二条经验和最大优势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高度凝练为“十三个优势”,这些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了完备、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运用系统、法治、综合、溯源等方法将国家的制度和体系优势转化为国家的治理效能,从而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治理能力。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党中央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优势,采取了最全面、最彻底、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风险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表现。
(三)运用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险治理实践的第三条经验是科学运用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略、辩证、创新、法治、底线思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行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的思维基础,同时也集中表达了党中央坚持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及方法论在改革发展进程中敢闯敢试、善作善成的执政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之道在于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以最坏的打算争取最好的结果是底线思维的核心内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险治理实践过程中,坚持底线思维既表现了党中央对风险客观性的正视态度,同时也证明了风险可控可化解。坚持底线思维就是在风险与治理的天平上不断给风险加码,以危机问题意识倒逼风险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以最“好”的准备化解最“坏”的可能。坚持底线思维就是正确处理好量的积累和质的转化问题,底线不可逾越,任何问题在越过底线前都是量的变化的问题,这种问题是易控易治理的,一旦越过底线便产生了质的变化,形成了新的危机和问题。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底线思维就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风险时,要提高实时预警能力,防止小风险转化为大风险、个别风险转化成综合风险、局部风险转化成区域风险、国际风险转化成国内风险,及时有力综合施策将风险化解在源头。
中国共产党作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其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是在长期的风险洗礼中形成的。面对社会转型过程中复杂多变的社会风险,中国共产党有信心、有能力防范和化解,70多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实践取得的显著成果在现实依据层面有力驳斥了当代社会正处于“文明的火山上”的风险论断。风险与社会发展并行是人类文明演进的一种自然现象,只要做好源头治理、实时预警,风险就是可控、可化解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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