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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背景下领导权威呈现方式探析——基于我国镇级行政区划调整的经验/蒋明华 罗 萧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蒋明华 罗 萧    日期:2021-10-19 11:29:17
德阳市政府首先邀请广汉发展历史的亲历者讲述传统发展模式的不可持续性,然后聘请专家学者向民众阐述了广汉现有的空间条件对城市发展的限制,同时提出和大力宣传“大德阳”战略,强调行政区划调整对民众福利的改善,有效地化解了这次危机,并为日后的行政区划调整奠定了基础。
  从泗门镇的案例可以看出,在领导形成多元治理机制时难免会碰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将地方政府领导、民间问题专家等地方利益代表和知识权威纳入到治理体系中来,可以有效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信息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宁波市在不改变泗门镇行政级别的情况下将其党政领导职级同时提升,实现了地方代表和知识权威与其他治理主体的互动,有效提升了治理主体的地方性,从而使得最终的决策更加科学。而德阳市通过强调空间资源限制对广汉民众福祉的不利影响,成功地将行政区划调整的决策与民众福祉直接联系起来,极大地消除了民众由于对于广汉认同感而产生的反对意见。同时,通过提出和宣传“大德阳”概念,构建新的身份认同,而新的身份在就业、子女上学等各个方面更具流通性,打消了民众对于身份问题的顾虑。以上两个案例都说明,治理主体和领导技术的地方性已经成为影响领导权威的重要因素。
  四、领域维度
  多元共治的本质是围绕社会治理构建的多方面参与的治理机制,以实现政府、企业和公众三者之间的协调以及持续的互动和合作。在此背景下,领导权威的领域性有了新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指领导权威有其形成和适用的范围和场域。[4]具体来说就是领导权威既不可错位和失位,也不可越位。一是不错位。党政部门不能因其权威性在公共事务上身兼数职,更不可包揽一切,导致领导权威的错位,而是要顺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引导建设建成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机制。二是不失位。在社会治理机制形成与生效前的衔接期,领导权威不能失位,应该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三是不越位。在治理机制生效后,领导权威不能越位,而是要领导尽职的政府职能部门、守法的各行业企业、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以及积极参与的社会公众这四者形成良性互动。
  东莞市是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级市之一,在行政区划上,东莞市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直筒子市”之一:其无下辖县级行政区,而是直接管辖乡镇和街道。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东莞市的很多镇在人口规模、财政收入与产业水平等方面都已经可以与中等城市相齐平。但是,由于行政级别的限制,这些镇出现了城市功能薄弱、城镇化带动力不足、管理权限与经济水平不适应等诸多问题。镇委和镇政府在人口管理、司法行政、城市规划、财税分配、项目审批和人事任免等一系列体制机制上陷入了“权小钱少、责大事多”的困境。因此,东莞的很多经济大镇都产生了设市的憧憬,而其中又以长安镇和虎门镇最为突出。为此,从2010年开始,东莞市多次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东莞的党政干部做相关的讲座和报告,并积极促使成立“长安虎门设市促进会”等民间机构。另外,为探明各镇需求,东莞市多次组织重点镇党政干部座谈会,掌握了镇街干部群众关于东莞重点镇设市方面的真实需求与反应。2015年,为积极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东莞市出台相应的地方建设方案,赋予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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