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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下期
简政放权过程中政府公共权力“去悬浮”分析/卫晓君 宋仕允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卫晓君 宋仕允
日期:2021-10-19 10:41:11
下放是被动的,应将此转变为主动的责任驱动逻辑,提升公共权力下放成效。在树立正确的放权观念、明确法律界定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将权力下放视为自身的重要职责,以公共权力助力地方治理、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强化责任意识、展现负责行为。放权并不意味着推责,各级政府要杜绝权力“一放了之”的行为,积极推进权力科学下放。这就需要建立弹性权力下放机制,一方面,寻求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点,保障权力精准下放;另一方面,给予下级政府权力接受与吸纳的充分时间,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使得权力真正落地。在此基础上,上级政府还要建立健全公共权力下放评估机制,跟踪考核与评估下级政府的权力行使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指导,同时,根据下级政府的反馈对放权策略与方案进行调整,坚持事前与事后的双向沟通与互动机制,避免权力下放中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下级政府熟练使用权力后,上级政府也应逐步退出,规避不必要的干预。
参考文献:
[1]李江宇.权力下放过程中部门本位主义引发的内耗及其治理策略[J].领导科学,2019(21):97-100.
[2]孙彩红.向乡镇政府下放权力的治理逻辑分析[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6):121-129.
[3]郭克莎.简政放权改革中的政府监管改革[J].经济学动态,2017(6):4-12.
责任编辑 史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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