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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中棘手问题的治理困境与网络化治理/廖 炜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廖 炜 日期:2021-06-25 16:34:06
致取向的,当持有不同利益与价值取向的社会成员相遇时就很可能产生矛盾。社会治理中的棘手问题具有跨界性,这就增加了具有差异化利益、价值取向的主体触碰的概率,当这些主体就某一问题达不成共识时就会发展成为棘手问题,甚至激化矛盾。在现实中,棘手问题确实是超过了单一的组织和领域,使得多元主体处在同一个决策框架中,这些多元主体总是倾向于以自身的利益和价值偏好作为决策的出发点,而这些利益和价值往往又不具有兼容性,从而导致利益冲突。棘手问题的复杂性还表现为就处于冲突中的单一利益主体诉求来说是合理的。以拆迁中的“钉子户”为例,政府要完成规划,有着政治与经济诉求,而“钉子户”则是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而实现完全整合是很困难的。在棘手问题中也就形成了一种“利益—价值”集合,集合内的利益与价值呈现出一种具有张力的相互冲突。多元主体分别以实现自身利益诉求与价值偏好为目标是棘手问题产生的基础逻辑,具体情境和问题也就演变为利益相关者表达诉求的场域。面对多样化的利益诉求与价值表达,传统的管理方式明显感到力不从心。以往的社会治理主要依靠政府,但在棘手问题中政府有可能是相互冲突的利益主体之一,也可能政府的调节无法实现利益整合,从而陷入深深的治理困境。
  (二)棘手问题非结构化产生的理性与技术失效
  非结构化是指棘手问题没有办法进行精准描述,没有结构性的解决方案。针对棘手问题的这一特性,已经设计好的那些政策、制度显得有些力不能支。这与现行政策、制度形成的来源与过程有关。一项制度的产生往往是先从试点工作开始的,试点地区取得成功后再进行经验推广,当相关方法、模式具有普遍性且能够在各地区发挥作用后则上升到制度层面。政策和制度的形成往往是以常规的、结构性的良性问题为基础的。所谓良性问题,即特征明显、能够被准确表述、具有典型的因果关系的问题。因此,良性社会问题是能够通过结构性的方案来解决的,这个过程也就是理性和技术发挥作用的过程。信息收集、数据分析要借助各种技术,而公共决策、制度制定则要遵循相应理性。但当棘手问题出现时,技术与理性的作用就明显受限。正如上文所述,棘手问题伴随着多元主体的价值冲突,是一种主观层面的矛盾,在很多情况下矛盾的产生来自于主体的情感、情绪等,感性的冲动盖过了理性分析。棘手问题的产生还掺杂着大量的血缘、人情、关系等隐性信息,这些往往是运用技术手段所不能测量的,有时虽然数据和信息很明确,但不能为问题解决提供有效支撑。对此,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对症下药”,需要领导干部对棘手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深入了解棘手问题所蕴含的隐性信息和感性关联,找准矛盾的关键节点,为矛盾和利益调和打下良好基础。但遗憾的是很多领导干部并未达到这一要求,依然在原有的制度框架内寻找办法,这种“无用功”降低了棘手问题的解决效率。
  (三)棘手问题顽固性引发的被迫放弃与责任缺失
  多元冲突以及非结构化致使棘手问题很难得到圆满解决,但人们似乎又一直处于一个追求最优解的过程中,对解决方案的不满、进一步的利益追求、情感与价值冲突等使得棘手问题更为复杂。在中国社会治理情境下,政府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让政府部门出面解决”也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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