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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理的变迁逻辑与现代转向/汪来杰 唐莉晶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汪来杰 唐莉晶 日期:2021-06-25 16:32:01
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总目标下,当代地方治理发生了显著而深刻的变化,有效改变了过去政府作为治理的主导者和规划者的单一治理逻辑。从群众的视角去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群众满意度。“枫桥经验”“最多跑一次”“智慧城市”“互联网+治理”等都是通过有针对性的治理手段去解决地方治理中的某些问题。可以说,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以外的其他治理主体,以及新的治理资源已逐步融入到了地方治理的实践之中,成为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发展数字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基础上,政府与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多元协作有了更大的共商共建共享平台。这已成为当今地方政府善治、智治的基本共识。
  三、地方治理的变迁逻辑
  (一)治理理念:从控制导向的管理到服务导向的治理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在地方治理实践中扮演着全能型角色,即“大政府,小社会”的治理模式。集权政府的控制导向在计划经济时期对于恢复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建设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转型,以及公民参与意识的提高,以控制为导向的政府职能无法满足人民复杂多元的利益诉求,逐渐被以服务为导向的政府治理所取代。从对特定权威的服从转向对公众的认同,地方政府将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回应民众需求,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满意度,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核心,不断提升地方治理能力。
  (二)治理机制:从强调政府的作用到强调发挥多元主体共同作用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主要是延续了传统的中央集权模式。但随着我国进一步的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所带来的一系列变革,地方政府治理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开始转向分权治理。地方政府开始重视市场力量和社会组织参与在地方治理格局中作用的发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府、社会和市场有着特定的功能定位,行使着特定职能。要在社会利益复杂的格局中走出政府独大的困局,健全协同治理的共同理念和共同价值、发挥治理共同体的作用成为地方治理的重要走向。地方政府在回归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基本角色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协同治理的各项制度、法律法规,通过协作与多元主体建立伙伴关系,在主体、组织和资源要素上形成治理共同体,就共同关心的问题采取集体行动。
  (三)治理实践:从传统层级治理到地方治理创新
  在传统治理逻辑下,治理创新的目标、过程和结果都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政府治理的民主化程度低,地方政府较少参与和影响治理决策,更有甚者,只服从和服务于中央指示和政策执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行政逻辑是地方治理所遵循的一大规则。随着地方政府从“行政”到“管理”再到“治理”的转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方政府尝试在不同的治理领域有所创新。如在生态治理领域中的“河长制”让民众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中,浙江省桐乡市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改革,重庆市开展的“乡贤评理堂”,通过将多方主体的协同共治融合进正式制度平台,加强社会和民众多元主体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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