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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下期

中国传统礼治在单位现代治理中的价值/王玉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玉潇 日期:2021-05-26 16:02:39
科学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传统的单位管理体制同样强调职责分工的重要性,事实上,单位本身就是国家对社会职能进行划分的产物。然而,受限于各种主客观因素,传统单位内部并没能做好职责分工,好事一哄而上、坏事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推进现代治理的征程中,明晰职责分工是每一个单位都必须实现的目标。然而,明晰职责有两个不易处理的问题。首先,职责本身难以明确界定和划分。现代单位所要处理的事务往往错综复杂,各个环节彼此交织,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职能难以分割,责任自然也就无法确定。其次,职责不易有效分配到个人。选贤任能、量才授职自古以来都是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单位只有按照每个成员的能力和特质分配职责,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组织潜力。但是,“辨材须待七年期”,单位领导者识别人才是需要较长时间的,而当今社会的快节奏和单位成员的高流动性都注定了单位无法在长期考察成员之后再进行职责分配。在这两个难题的共同作用下,单位内部不易明晰职责分工,自然也就不具备现代治理的必要条件。
  (三)领导权威受到挑战
  任何一个组织的维系都离不开其成员的认可和服从,单位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具有权威的领导者。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威就是具备合法性的权力,可分为传统型、卡里斯玛型和法理型三种类型。[3]传统型权威的合法性来源于存续已久的习惯和风俗传统,以部落长老和世袭统治者的权威为典型代表。卡里斯玛型权威是指领导者凭借其超凡品质和能力赢得追随者的认同和拥护,在各类社会运动中涌现的领袖人物大多具备这种权威。法理型权威则是根据民众普遍认可和遵循的正式程序而获得合法性。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和根据法规任命的领导者都拥有法理型权威。与其他两种权威相比,法理型权威更稳定、可控和可预测,因而更具有现代性。在单位制度建立之初,国家权威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必须依托于单位才能够工作和生活,由国家任命的领导者因此能够获得强大的法理型权威。与此同时,单位领导者往往在知识、能力和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从而拥有一定的卡里斯玛型权威,易于赢得下属的信赖和支持。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国家不再包办社会事务,人们对于单位的依赖和对于法理型权威的敬畏开始弱化,而教育的普及又全面提升了民众素质,卡里斯玛型权威越来越失去存续的土壤。单位的现代治理改革会触动诸多传统利益,需要强有力的权威来推动,而权威却是现代单位正在不断流失的宝贵资源。
  (四)人际关系趋于淡漠
  传统的单位管理体制虽然存在压抑个性、效率不高等缺陷,但在树立和发展集体主义方面效果显著。在体制改革之前,单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身份标签,理论上承担了从摇篮到坟墓的所有事务。而且,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性极其有限,大多数人在一个单位度过一生。单位不仅是一个工作场所,还同时扮演了现代社区的角色,更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家庭的延续。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大事、小事,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向单位寻求帮助,而单位也会想方设法为其成员服务。故而,人们对于单位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有着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改革开放带来的市场化大潮和与之相伴的体制机制创新打破了单位对于社会资源的垄断,人们在失去单位庇护的同时,也获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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