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6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21年2月下期

政府数据开放驱动、博弈与优化——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丁 颖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丁 颖 日期:2021-04-01 16:11:35
此,减少政府的自利行为就是提升数据开放程度、增进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在这一方面有效的监管能够起到关键作用。第一,加强对政府一把手的监督。领导者的意愿、倾向、行为直接决定着政府数据开放的程度,所以要强化一把手监督,通过抓“关键少数”提升政府数据开放质量。要将政府数据开放规定为一把手的重要工作,上级部门要定期考察数据开放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一把手的晋升相挂钩。第二,完善对数据开放平台的监督。数据开放平台是政府进行数据公开的重要载体,也是政府工作的相应呈现,通过平台监督能够了解政府日常数据开放的频率、内容、管理与维护等相关信息,对数据共享频率低、内容不符合要求、管理缺失的进行相应惩罚。至于监督主体,应建立中央与地方的双重监督,从而保障数据开放平台的有序运行。第三,建立专门的数据开放协调部门。这一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接受社会各主体的投诉,当用户请求政府进行数据开放遭到拒绝时即可向该部门提出投诉,该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或者给予用户相应解释,或者责令政府进行数据公开。
  (三)满足利益相关者诉求,以社会回应彰显数据开放价值
  现实价值是政府数据开放的内部驱动,但根据博弈分析,现实价值只有在社会与政府互动后才能得以实现,否则政府的数据开放就成为无用功。不管政府是出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原则,还是出于实现自身价值的理性选择,政府都应为社会各主体提供能够满足其利益需求的数据,以得到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回馈。政府要主动了解各主体需求,从而提供有针对性的数据,真正实现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的平衡。要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需要从多方面入手。第一,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成员对政府数据开放的真实想法与具体诉求,对一般民众、各类型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分别进行问卷调查,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与分析,为政府数据开放奠定相应基础,这种操作也能够展现出政府的诚意,其本身就是提升公信力的重要行为。第二,借鉴国外“开放数据论坛”等先进经验,邀请数据开放相关专家和学者,为政府数据开放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数据开放的科学性。第三,结合具体情境为各主体提供精准数据。在不同情境下,利益相关者的心理动机、数据需求期望以及内容都是不同的,因此,政府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对用户信息和事件情境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提供有效信息,以得到用户的积极回应。
  (四)提升社会共治程度,促成社会与政府的合作性博弈
  虽然社会上已经形成了对政府数据开放的一般性期望,但各社会成员之间的期望程度、需求程度是不均衡的,很多社会成员依然认为政府数据开放与否与自身无关,这也影响着政府数据开放的积极性与价值实现。因此,需要进一步激发广大社会成员的参与热情,形成数据开放层面社会与政府共治的局面。第一,宣传数据开放意义,促进公民主动参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对政府数据开放的价值意义以及数据开放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进行阐释,提升数据开放与人民利益的关联度,激发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第二,发挥社会主体的监督作用,以社会力量规约政府行为。社会利益相关者是数据开放的直接对象,其最了解政府数据开放的真实情况,要号召相关主体对政府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进行投诉、举报,形成全民监督。第三,培养意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