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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与政治领导力的内在逻辑关联与互促路径/陈松敏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陈松敏 日期:2021-01-22 16:54:48
,助长了部门利益,消解了集体决策与协调沟通的组织优势;在监督机制中,党委权力运作不透明,领导人格化对组织制度化的替代常常造成监督与问责的困境。民主集中制以集中机制实现对要素资源的快速整合,促进快速决策与高效执行,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解决了领导工作的胜任力与执行力问题。以民主机制实现政治多元参与、政治权利多元表达,最终促进政治认同,消解了主体差异化与利益差异化带来的领导无效与领导无力问题。因此,民主集中制本身的制度设定就是以领导过程中的机制失衡问题为行动指向的,这一制度逻辑具有很强的问题意识,主要用于有效解决现实实践中广泛存在的矛盾与冲突困局,进而增进政治领导力。在政治领导力视域下,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从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导向与问题意识出发,解决政治领导无能、无力与无效的问题,这也昭示了提升政治领导力的实践性与精准性。鉴于存在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的问题,他强调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的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针对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好定调子”“善做指示”等政治专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意图是党组织通过民主集中制形成的意见,领导个人意图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这种明确的问题导向与问题意识表明,在领导工作中践行民主集中制是应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消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有效机制,而解决这些风险与消极问题也正是加强政治领导、增强政治领导力的根本指向。
  二、践行民主集中制、提升政治领导力的三重路径
  (一)责任路径:服务与服从的有机融合
  人民性是提升政治领导力的根本指向,要让社会发展形成的差异化的社会力量感到国家是自己的国家、政府是自己的政府,其首要与根本前提是道德意义上的政治责任的逻辑实现。践行民主集中制、提升政治领导力的价值在于通过政党责任的履行形成国家与社会的共同利益观,推动构建基于责任意识的现代民主政治。中国共产党提升政治领导力的路径不仅在于创新民主集中制,更在于实践这一政治制度,而实践的核心则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这一特殊的“关键少数”群体身体力行与率先垂范,形成服务与服从的有机融合。首先,在个体责任层面,党员与官员双重身份意味着政治性与行政性之间存在内在张力。作为政党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基础制度,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权利与集中权力之间也存在结构性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作为党员的政治忠诚与作为官员的政治承诺之间形成有效的意志联结,既防止集中变集权,又防止民主泛滥。因此,领导干部的个体责任意识是保证有效践行民主集中制、提升政治领导力的第一“守门员”。从积极意义上的政治责任而言,领导干部需要自觉建构政治忠诚、职业操守、道义与正义等内在性责任体系,以维护对党的组织信仰的坚定性,以及维护国家正义与社会公平的自觉性。其次,在组织责任层面,领导干部在党务或政务组织系统内通常承担两种角色与职能,既是上级的集中对象,又是下级的民主对象,两种角色决定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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