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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下期
民主集中制与政治领导力的内在逻辑关联与互促路径/陈松敏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陈松敏
日期:2021-01-22 16:54:48
导干部的双重责任,即对上的服从责任与对下的服务责任。服从责任意味着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服务责任则强调“领导就是服务”的价值本质,需要领导干部自觉把党内民主、基层民主与协商民主引入公共政策的决策与执行过程中,在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过程中实现民主政治的功能。无论服从还是服务,都是组织外在的责任规范,这种组织规范也内在地规定了责任追究。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领导力的政治指向是责任政治,也是从严治党,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的根本指向。
(二)规制路径:赋权与限权的有效融合
我国国家现代化的发展历史与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自身就是公共权威的源泉,不仅能够集中权力,还能够有效扩大权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授权的合理性与公正性,避免赋权走向滥权。此外,在新时代国家治理背景下,制约公共权力的过度集中倾向是实践政治责任的基本要求,权力集中带来的领导有效性必须以民主权利实现的领导合法性为前提,这样,民主集中制体现的消极意义上的权力制约能够在事实上实现积极意义上的政治认同与政治领导。因此,践行民主集中制,提升政治领导力的规制路径在于通过民主的制度化建设实现赋权与限权的有效融合。这也是实现政治领导的规范化与程序化,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合法性与权威性的关键。民主的制度化关键在于通过党内民主建设,实现党的制度化领导体系的自我完善。无论是集体领导制度还是请示汇报制度,都需要以党内民主为基础性前置设定。党内民主既是良好政治生态建构的关键要素,也是党政领导工作有效、有序开展的必然要件。在新时代推动党内民主制度化的关键在于重构党内赋权链条与限权机制。一方面,要重构党内权力架构,从纵向与横向两个方向延伸党内民主建设的内容与边界,形成党内民主网络;另一方面,要注重规范完善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党规要素的体系化与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可以尝试引入党内竞争机制,为党内民主构建机制性、程序性制度做保障。此外,党的领导制度并不是对其他国家制度的遮蔽和替代,而是要实现与国家、社会各种制度的协调互动,这就要求党内民主、基层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协同建设,以形成结构化、均衡化的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党的领导制度与国家其他制度之间的协调发展。这样,以赋权的方式提升政治领导力,使其成为党的领导的保障性力量;以限权的方式规范政治领导力,使其成为政党、国家和社会均衡发展的规范化力量。而无论是保障性力量还是规范化力量,都是政治领导影响力提升的有效彰显。
(三)组织路径:生态与心态的有机融合
政治领导力根植于结构化、系统化的组织生态,来源于领导者的自我认知与自我修养。组织生态建构政治领导力的秩序基础,使之能够“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领导者的个体能力建构政治领导力的能力基础,使之能够兼具动力与活力。在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则是组织生态与领导个体的有机结合,是提升政治领导力的有效衔接方式。在不确定性与复杂性日益增加的时代条件下,政治领导力的核心功能是实现多元化的社会整合,把和谐变成现实,把无序变成有序。政治领导力的合法性与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