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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与政治领导力的内在逻辑关联与互促路径/陈松敏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陈松敏 日期:2021-01-22 16:54:48
德”的德治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揭示了政治领导力的“道德即能力”的本真内核。政治是一种实现“公共的善”的美德,政治领导力则是实现这种美德的良性能力的整合,它将差异化为和谐,把和谐变为现实。一方面,政治责任观让民主集中制成为中国共产党道德制度化的基本途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使命要求每一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政治领导力,有效履行政治与行政双重责任;另一方面,政治责任观让民主集中制成为建设国家责任政治的基本原则,只有不断提升政治领导力,才能实现国家治理的善治目标。因此,增强政治领导力需要自觉将民主与集中高度结合起来,统领各项工作。集中是实现党与国家的公共价值与政策目标的高效方式,民主是吸纳多元主体有序政治参与的权利表达机制,两者通过政治责任观在政党政治与国家治理之间搭建了理念阶梯,为调和政务与党务之间的矛盾与张力提供了价值指南。
  (二)规范逻辑:以制度优势提升政治领导力效能
  民主集中制在本质上是全方位的权力制度,直接规定着党内集体领导权力的结构性配置,是规范党内关系、党政关系与政社关系的重要制度,在历史与实践的双重逻辑中体现出其内在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既能够包容多元,又能够创造一体,在统一性与多元性之间形成同频共振。民主面向多元差异的整合;集中指向政党建设国家的内在一体性,成为引领党的领导方向与增强政治定力的有效方式。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及其发挥是党的组织力、凝聚力与战斗力的保证与源泉。在政治领导力视域下,民主集中制的规范功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权力的集中赋予。拥有公共权力是政治领导的生命线,政治领导力首先是一种引领性的影响力,其必然以合法性权威授予为基本前提,“集中领导”显然满足了这一政治需要。“集中”要求的政治原则严肃、组织程序严密、组织纪律严明、集体行动严谨赋予政治领导以极大的党内外影响力,使政治领导力在增强集体认同方面能够展现强大效应。第二,权力的民主制约。政治领导力是一种定政治方向、重政治原则的行动能力,权力的有限性与边界性是其内在要求。“民主规范”是民主集中制内含的权力制约机制,“民主”不是“集中”的修饰语,而是“集中”的定性词,其建构了政治领导力的权力基础与边界。执政带来的权力约束的消解与权力的自然增长都会增强权力集中倾向,而权力过度集中极其容易形成政治性的人身依附,让党的领导跳进“一把手政治”的泥潭,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蜕化为危险的派系政治,这显然是对政治领导力最致命的威胁。因此,民主集中制是赋权与限权功能的有机统一,是避免集体认同脆弱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消解化的主要制度,进而成为提升政治领导力的根本原则与有效支点。
  (三)行动逻辑:以问题意识引领政治领导力提升
  民主集中制不仅是一种权力制度,更是一种组织机制、工作机制,是联结领导系统诸要素并促进领导系统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事实上,在领导工作过程中存在很多实践问题与困境,如在决策机制中,普遍的一把手集权让决策成为个人决定,无法容纳分歧讨论的空间,导致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得不到有效保证;在执行机制中,个人分工负责让主管领导工作成为“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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