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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下期

基于文化治理理论的“三维”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框架构建研究/翟小会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翟小会 日期:2020-12-14 16:21:25
理文化,并利用文化的功能来实现政治、社会和经济等多重治理目标的过程。[4]这一概念强调,文化既是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工具。邓纯东认为,文化治理不仅涉及社会治理的文化向度,还反映出它的综合性特征,是指统治者在其权力运作的相关场域,通过各种观念意识的表达和实施,对社会资源进行分配,对政治生活参与主体的思想和行为施加影响,借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政治统治、最终实现整个社会有序运转的一种治理机制。[5]由此可见,学者们基本认同文化治理既具有对象性,也具有工具性。作为对象,文化是社会治理的目标客体,是政府、社会机构、企业、居民共同作用的场域;作为工具,文化同时也影响着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文化治理的这种典型特征,要求国家在实施文化治理时要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注重发挥文化的功能作用。同时,文化治理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群众等主体多元参与、合作协商、共同治理。
  (二)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与文化治理
  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是多元主体运用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对多元对象的多层次、多维度评估。首先,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不同于企业绩效评估。公共文化属于公共产品,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很难完全按照企业绩效评估的方法进行精准的“投入—产出—效率”测算。因此,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应在传统绩效测算的基础上进行范畴拓展,评估范畴应延伸到由政府、社会、市场所组成的公共文化场域中。其评估目标不仅仅是对财政投入的效率和效益测算,更强调其服务取向、社会取向和市场取向,重视公共文化部门与社会和公众的关系,重视公共文化产出的数量和质量。其次,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是对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对象的多层次、多维度评估。根据评估对象不同,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可划分为公共文化部门绩效评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估和公共文化项目绩效评估;根据评估主体不同,可将其划分为政府主导的绩效评估、独立第三方绩效评估和多元主体绩效评估;根据评估范围大小,可分为全国绩效评估、市—县—乡—村四级绩效评估、城市绩效评估和乡村(社区)绩效评估。
  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是文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重视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不仅是当前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绩效评估,可以推动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普遍存在的“硬件”与“软件”失调、“设施”与“活动”错位、供给与需求偏差等问题,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文化治理目标。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具有很强的连带效应,它不仅有助于推动文化本身的治理,还可以带动地方政治、经济、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这在一些城市的发展中已经得到了证明。
  二、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6年以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逐渐建立起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并展开了不同层次和类别的评估实践,其中大多是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估。总结起来,各地的实践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估的初步探索,还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和不稳定性,还有一些瓶颈问题需要我们去突破。
  第一,评估以量化评估为主,质性评估鲜有运用。量化评估虽然有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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