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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下期

互联网治理及其实现:互联网功能定位的视角/魏崇辉 徐梦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魏崇辉 徐梦萍 日期:2020-12-14 16:10:56
quo;被动防御—主动控制—积极塑造”三级递进阶段的演进。互联网首先是信息传播的基本工具与媒介。拉斯韦尔提出,传播就是谁通过什么渠道向谁传递了什么内容,以及取得了什么效果。依循他的传播5W模式,即Who→Say What→By Which Channel→To Whom→With What Effecth,我们可以看出,互联网成长与成熟至少关涉其主体、内容、渠道、对象、效果等方面。在当代中国,互联网的成长与成熟,首先,须规约公民合理使用“对社会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和看法”“决定自己的事务”的权利。其次,须弥合“信息富裕者和贫困者之间、接受者和闭塞者之间、积极者和消极者之间本来就已经深刻的鸿沟”。或者说,我们需要的互联网应该可以发挥的作用是在其主体、内容、渠道、对象、效果等方面规约公民合理使用对社会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和看法以及决定自己事务的权利,弥合普遍存在于信息技术的开发领域与应用领域,以及横亘在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产业与产业、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的数字鸿沟。
  三、互联网治理:从互联网功能定位出发
  在明晰互联网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对互联网治理做出厘定与强调。人们较为公认的互联网治理是指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根据各自的作用制定和实施的旨在规范互联网发展和运用的共同原则、规范、规则、决策程序和方案。[7]尽管治理强调多元主体,但政府依然是最重要的治理主体。治理涉及的基本问题有:治理什么的问题,如何治理的问题,以及治理得怎么样的问题。围绕这些基本问题,人们塑造了互联网治理的基本理念。
  其一,网络安全治理:互联网治理的基本内容。对网络安全的治理普遍适用于当今互联网治理。2011年5月,美国国防部就制定了《国防部网络空间行动策略》。2015年4月,美国国防部又通过了《国防部网络战略》,对美国网络安全治理做出了战略性部署。英国在2009年出台了首个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成立了“网络安全办公室”,在国家战略与组织结构层面明确了对网络完全的保障。当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方面,已经或者正在经历“被动防御—主动控制—积极塑造”三级递进阶段的变迁。在当代中国,对网络安全治理的理解与保障必然带有特殊性。笔者以为,这种特殊性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西方世界占据主导地位的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必然给中国社会带来巨大冲击,挑战中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安全和政权安全。另一方面,在中国社会整体性社会变迁共识有待进一步凝练的情势下,互联网更加需要发挥凝聚力。由于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加上互联网所特有的信息交流方式和由此而形成的社会交往结构及话语表达、情感外显模式,互联网舆论的传播对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形成了挑战,也提供了机遇。成功化解挑战,有效利用机遇,是网络安全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借用上文论及的传播5W模式,作为信息传播的基本工具与媒介,网络安全需要基于政治安全,从互联网的主体、内容、渠道、对象、效果等各个方面出发,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机制与评价体系。
  其二,维护网络安全与构建顺畅的信息传输体系:并进的关系。网络安全是推动网络成长与成熟的基本前提。互联网成长与成熟的基本标志是顺畅的信息传输体系的有效构建。以往未曾得以曝光的问题,在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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