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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下期

环境群体性事件治理中公众参与的现实困境与消解之道/于亚渤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于亚渤 日期:2020-11-03 09:04:30
宣传内容要通俗化,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让公众发自内心地认可。宣传中要明确公众的环保责任和义务是什么,对于公众举报、监督污染环境的行为,要积极鼓励、适当奖励,实现公众监督参与和自我约束的有机结合,最终达到减少体制外的抗争行为的目的。二是对农民的环保宣传要加强。农村的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方面,一些污染较大的企业开始向农村转移;另一方面,农民的生活方式使生活垃圾难以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要引导农民在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学校环保宣传教育及早进行。学生较早接受环保知识,对自身的行为、对家庭的影响、对以后走向社会至关重要,可以通过各种环保实践活动,让孩子们接触环保知识、宣传环保知识。四是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普及环境宣传教育,要把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发动起来,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要用好、用足。
  参考文献:
  [1]张磊,王春波.从环境群体性事件看中国地方政府的环保困境[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4(2):57-62.
  [2]王学俭,张智.群体性事件与公民社会构建[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20-25.
 
  责任编辑 王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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