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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下期

多治理主体价值和利益冲突解决的整合思路/刘笠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笠萍 日期:2020-08-24 15:35:09
成多元化的公共诉求,这些多元化的诉求又通过不同渠道的聚集和扩散形成多元的价值追求,对传统单一的价值目标造成巨大的压力,政府不可能再像以往一样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来处理这些价值诉求的差异。对于政府主体来说,过去是以追求经济增长为唯一的目标,特别是从政绩的角度出发把拉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作为最大的动力,而忽视了人们在生态环境、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现在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高质量、协调发展的总目标,但是过去的惯性还在很多地方发挥作用,有些地方政府盲目地引进经济项目,大搞“形象工程”,忽视了公众的利益价值诉求。这样就造成与其他主体的价值冲突。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使人们接受信息的渠道增多,原有价值观受到冲击,人们的是非观念、善恶标准等趋于复杂化。对于市场和社会主体来说,普遍存在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等价值思潮,这些消极的价值追求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增加了经济高速发展中人们的困扰和焦虑。此外,人们还渴望社会能提供更公平的环境以便能够施展自己的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实现自我的价值。他们希望国家和政府能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以解决面临的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等困难和忧虑。所有的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可以归入到价值观的冲突序列中,造成现实的紧张局面。怎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结合不同主体的价值认同而求得“最大公约数”便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不同治理主体的利益导向不同
  利益和利益导向是有区别的,利益导向是指主体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兼顾其他主体的利益,自觉地协调与其他主体的利益关系,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但这种自觉性是建立在正确地认识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基础之上,是依据理性、情感和意志进行分析和判断而采取的行动。首先的问题是三个主体都能够正确地认识各自的利益诉求吗?能够认识到且不掺杂其他非理性的、情绪化的判断吗?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是否得当、适用呢?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要考虑的,因为我们通常可以看到,一旦遇到具体的事情,各方就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为争取最大的利益而忘掉了其他方的利益,不能换位思考,或者即使看到了其他主体的利益,但利字当头也选择无视,各方冲突不断,难以协调,所谓的治理就变成了相互的扯皮、拉锯战和讨价还价。我们经常遇到的城中村拆迁改造问题就折射出由于利益导向不同而最终造成的结局不同。政府作为土地的主管和审批部门,自然希望通过卖地、建楼获得财政收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房地产公司则希望通过开发获得利润;村集体和村民则关注的是能得到多少补偿。政府难道不关心村民的集体福祉吗?老百姓真的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而置城市发展的大局于不顾吗?房地产公司就是为了赚钱想两头都得到好处吗?把板子单独地打在任何一方的身上都是不恰当的。但为什么总是遇到拆迁难题呢?原因就是利益导向不同,是利益分配不均所导致的结果。我们常说国家间的博弈中只有国家利益是永恒,实际上不同治理主体的利益博弈也始终存在。
  (三)不同治理主体的责任义务不同
  贯彻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是保证高效治理的前提条件,权大责小或责大权小都不利于主体发挥治理职责。过去在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下,政府以公众利益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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