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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下期

信息不对称视角下政府舆情回应路径建构研究/王艳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艳艳 日期:2020-08-24 15:20:56
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机构,这为互联网时代政府舆情回应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供给基础。但在政府舆情回应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传统管控思维模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舆情回应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政府舆情回应提供了标准与准则,但这并不能提升政府舆情回应能力,也就不能有效解决政府舆情回应内生型信息不对称问题。各种文件的出台说到底只是在流程上进行了规约,属于一种公共政策,而各个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免不了会出现变形和打折,不利于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就不能从根本上提升政府舆情回应能力。二是政府对各种繁杂互联网信息的把控依然不足,致使政府信息管理存在很强的边界性。具体表现是,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信息管得过死,信息流通性不强、信息供给不足;政府对管辖范围外的信息,即互联网信息难以有效监管,致使互联网信息很容易造成对舆情信息的冲击,引发自然型信息不对称。三是管控思维模式下的刚性手段易引发公众不满。随着公民意识的不断觉醒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进,公众的期望是政府能够以服务、负责的态度对待公共事务,如果政府达不到其预期,公众就会以舆情事件为契机释放平时积攒的负面情绪。这种主观型信息不对称增加了政府舆情管理难度。
  (二)政府舆情回应“信息—情绪”路径建构
  政府舆情回应要打破信息不对称的窘境,将社会和公民积极纳入舆情回应过程中,建设综合性网络信息治理空间。这就要求政府在遵循信息传播规律的基础上,创新舆情信息管理方式,构建“信息—情绪”舆情回应路径。
  1.始于舆情信息治理
  舆情信息治理是指政府对舆情信息进行管理、引导和规约的过程,其目的在于解决内生型信息不对称和自然型信息不对称,处理好政府与媒介之间的关系。
  第一,提高信息供给质量,提升政府网络话语权竞争力。自古以来,政府似乎不存在弱话语权的问题,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政府不得不转变思维模式,重新定位与其他媒体甚至公众的平等地位,抓住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特征与规律,提升信息供给质量。在去中心化的网络信息生态中,政府作为多元主体之一,其影响和权威是相对有限的,或者说在很多时候是处于劣势的,需要对舆情回应进行系统性调整。政府应改善现有组织结构,促进扁平化发展,比如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促进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打破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针对政府舆情回应动力不足问题,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为核心构建政府舆情回应协调治理系统,继续推进扁平化组织机构建设。一方面,要拓宽地方政府管控幅度,增加信息掌握量,同时放松对政府舆情信息的束缚;另一方面,中央与地方“网信办”相互配合,以中央监督地方,提升地方政府舆情回应效率。要设定科学的回应程序,基于上文“框架效应”的描述,政府要向社会公众表明负责任的态度,比如转变“事件—调查—回应”模式为“事件—回应+调查”模式[2],以互动性回应给群众留下“政府能够在第一时间站出来说明问题”的良好形象,并加快调查速度,以尽快给社会一个准确的答复。
  第二,由“传者本位”到“多元共构”,构建舆情信息治理协同体系。在海量信息时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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