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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下期

制度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治理现代化中的协同/杜 威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杜 威 日期:2020-08-24 15:11:45
标准选择问题”[2]。在审思和评判制度的过程中,人们容易因为主观上认定和强调某一种理性取向,或者客观上选择了不恰当的价值标准,致使评价的天平失衡,导致对制度评价结果的失实,加剧制度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间的断裂和冲突。在制度变革阶段,作为制度实践主体的人,面临着在制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间进行选择的问题。人的理性精神和取向深刻影响着制度变迁和变革的方向,一旦人们单一、排他地认定并选择了制度的工具化或者是价值化的理性取向,那么从长远上看,制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断裂与冲突似乎是注定的结果。
  制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在国家治理的制度实践中常常处于断裂和冲突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探索了一条符合国情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的特点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坚持全国一盘棋的统筹治理格局。在这种治理格局下,我国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成就,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生态失衡、环境恶化、贪污腐败、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间的矛盾、碎片化治理、“集体无意识”群体心理特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质量效益不高”等非理性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些矛盾与问题已逐步得到关注和解决,但比照彻底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显得不够。这一定程度上与传统治理制度的理性问题有关,即治理制度实践没能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维持合理的平衡与张力。制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断裂冲突,本质上是制度实践中理与情、效率与效果、手段与目的、科技与人文、非人格化与人格化间的断裂和冲突。制度的理性的存续和发展依靠制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融合统一,在世界形势深刻复杂变化、国内外风险考验频仍、各领域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国家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当下,迫切需要解决制度的理性自身的断裂和冲突,使制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互交融,走向协同之路,更大程度发挥制度的理性对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
  三、制度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治理现代化中的协同路径
  制度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协同的总目标是在肯定并发挥制度的工具理性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注重强化、弘扬制度的价值理性,以人类的理性精神和理性能力为指引,引导制度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协调彼此关系的基础上,共同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国家理性是协同的精神统领
  国家理性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国家的自然属性之一。理性的国家反映了国家治理中的制度文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符合国家理性精神的治理现代化。国家理性常常被人们通过合法性、稳定性、正当性、正义性、德善性等词语进行诠释和理解。法治理性是国家理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途径,法治理性通过制度的理性来体现和实现。虽然国家理性、政府理性、社会理性、公共理性、制度理性都属于国家治理中的理性形式,彼此也存在内涵、对象和效用上的交叉,但国家理性从其在国家治理中的宏观性、整体性、权威性、超越性和统揽性来讲,是高于其他理性的,统领着其他理性。国家理性通过统领制度的理性来平衡制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间的不和谐因素和利益纷争,减少制度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斗争、冲突和对立,使两者共同向国家理性看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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