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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下期

提升领导干部 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四个维度/郑会霞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郑会霞 日期:2020-05-21 20:58:03
与者和直接受益人的价值理念,搭建群众参与公共服务决策的制度化平台,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公共服务决策中的主体性作用。其次,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基层公共服务的第一标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科学设计基层公共服务的措施载体和目标任务,增加基层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更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祉及和谐程度。
  第二,精准识别人民群众的社会需求,构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供给模式。只有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准识别人民群众的社会需求,构建群众需求导向的供给模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和人民群众社会需求的耦合,才能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的精准度。具体而言,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大数据分析、信息挖掘、民意调查等适时收集人民群众对社会政策的实际需求,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善于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切实增强社会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1]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精确分析、科学研判、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的多样化、分众化的特点,精准识别不同社会群体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社会政策,提供更加精准化、多元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建立科学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创新基层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首先,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领导干部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实施简政放权,编制权责清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要规范行政权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公共服务中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效率;要加快向社会赋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事业,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完善个人、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的导向和激励政策。其次,构建科学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一方面,要整合有关职能部门服务项目和资源,健全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实行服务公开、全程代办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形成一套合理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个服务事项的标准,实现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从制度上解决长期以来政府机构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大等问题。
  三、增强创新意识,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科技支撑”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契合当今时代信息化、智能化快速发展的实际。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抢抓信息化的历史机遇,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过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便捷化和智能化程度,实现政府和群众双向互动、线上和线下融合、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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