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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下期

公共政策“刚性执行”与“弹性执行”恶性循环的破解之道/陈国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陈国华 日期:2020-04-27 15:51:24
dquo;,在“弹性执行”效果更佳时则可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共政策“刚性执行”与“弹性执行”的恶性循环
  (一)“刚性执行”与“弹性执行”之间的演变
  根据公共政策“刚性执行”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分析,本研究归纳出公共政策执行方面的四种策略。第一种情况,公共政策“刚性执行”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这种情况下,“刚性执行”的公共政策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第二种情况,公共政策“刚性执行”具有可行性,但并不必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执行策略。第三种情况,公共政策“刚性执行”非常必要,但缺乏可行性。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政策“刚性执行”受阻,存在着两种策略选择,一是坚持公共政策“刚性执行”,且立即执行,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和成本,一般在关系到国家安全、重大利益等问题时会采取这种选择。二是坚持公共政策“刚性执行”,但暂缓执行,去创造“刚性执行”的政策环境。比如,提升公共政策民主性,增强民众对公共政策的认可程度,给予利益相关者利益补偿,减少政策执行阻力等。第四种情况,公共政策“刚性执行”不具有可行性,且不具备必要性,此时,更应该“弹性执行”。因此,伴随着政策性质、政策内容、政策环境等不同,公共政策“刚性执行”和“弹性执行”之间是可以相互演变的。
  (二)“刚性执行”与“弹性执行”的恶性循环
  对“弹性执行”性质进行区分,其具有两方面影响。“弹性执行”具有积极的一方面,在刚性执行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时,其可以说是一种明智之举,是符合各地区实际情况的,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策执行阻力,能够实现更好的执行效果。这种类型的“弹性执行”应避免被“污名化”。“弹性执行”还具有负面属性,或者说是消极“弹性执行”,即在满足公共政策“刚性执行”条件下选择“弹性执行”。这种“弹性执行”就是一种典型的“慢作为”“不作为”,会影响公共政策的连续性、一贯性,不利于政策落地,会引发破坏人民利益、降低政府公信力、提供腐败土壤等一系列问题。
  本研究认为,“刚性执行”与“弹性执行”的恶性循环具体表现为:某项公共政策理应“刚性执行”,但由于地方官员懒政怠政而消极“弹性执行”;在出现突发事件,来自民众和上级政府的压力增大时,地方政府不得已而“刚性执行”;当压力减小时,地方政府再次消极“弹性执行”;当压力增大时,再次“弹性执行”。这种“消极弹性执行—刚性执行—消极弹性执行—刚性执行”的恶性循环就是公共政策执行的“一阵风”现象。
  四、公共政策“刚性执行”与“弹性执行”恶性循环的原因
  (一)中间层政府“不作为”引发的消极执行
  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是政府,且大部分公共政策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的,属于顶层设计层面,旨在解决公共问题、公共事务,但在与基层实践相结合时出现了问题。以山西省A县煤炭行业为例,国家法律政策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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