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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下期
精准扶贫中强势型村干部正向价值扩展与消极影响消弭之策/张一洲 王义保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一洲 王义保
日期:2019-12-20 13:08:20
度的保障。只有制定科学有效的脱贫考核体系,在考核对象、考评内容和考核结果运用上精准发力,才能促使村干部扶真贫、真扶贫,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出实效。精准扶贫的绩效考评制度还应与村干部的选任聘任挂钩,以续任预期引导强势型村干部做出理性选择。对扶贫绩效考核“一般”的村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精准脱贫工作扎实、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对脱贫工作停滞不前、领导不力的村干部,视情况采取岗位调整、约谈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一心获取个人家族利益、欺压百姓的村干部,必须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依法处理,还乡村一个清明的政治生态。脱贫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只有明确考核对象、精准考核内容,才能把基层干部的思想统一起来。在年终目标考核和日常考核中,要加强对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评定。考评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将“严”字贯穿始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到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考评,听取群众意见、基层干部意见,确保考评实效。要创新考评考核方式,综合运用年访考评、暗访考评、调动考评、回访复查等方式,提高考评结果精准度。精准扶贫是村干部能公平公正地为民办事的直接体现,也是贫困群众对村“两委”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只有健全绩效考评制度,以续任预期引导村干部理性选择,才能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以德法精神规范其行为轨迹
要加强对强势型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民主素养和村民议事能力。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有的村干部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律意识较淡薄,所以,要从加强培训入手,组织他们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法》和《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法规,帮助村干部强化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和独断专行行为。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的实践活动,帮助村民代表强化主人翁意识和政治热情,让其明白作为一名村民代表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保证村民代表会议的活力及其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打破村干部决策过程中的“一言堂”现象,解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走过场”问题。要加强村干部的道德教育,组织其学习精准扶贫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寻找脱贫致富道路,使贫困村旧貌换新颜。
参考文献:
[1]王雨磊.村干部与实践权力:精准扶贫中的国家基层治理秩序[J].公共行政评论,2017(3):26-45,213-214.
责任编辑 白埕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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