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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下期

网络化治理理论与社区治理路径创新/宋 蔚 王 斌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宋 蔚 王 斌 日期:2019-12-20 12:35:43
,一元治理模式难以形成治理合力。因此,新时代社区治理过程中应该吸纳、整合分散且各具利益诉求的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
  二、理论基础:网络化治理理论的内涵解释
  网络化治理理论由美国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埃格斯于2004年提出,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网络化治理”这一新型治理模式。网络化治理模式是公共管理新形态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有益探索。这一治理模式为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治理提供了一个结构性基础。在这种网状治理结构中,政府可以综合自身、社会、公众等众多主体的力量实现良好的治理。网络化治理理论内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
  主体多元是网络化治理的基本特征之一,网络化治理的主体是在高水平的公私合作特性、协同的网络管理能力以及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基础上构建起来的扁平化的协同网络。网络化治理基于“治理网络”而运行。不过,网络化治理是更高层次的治理活动,治理网络只是网络化治理在公共政策中的应用平台。
  (二)资源共享是治理基础
  在格里•斯托克的观点中,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基于资源依赖。因此各治理主体将会依据自身占有的资源进行博弈。但网络化治理倡导的是互动协同而非零和博弈,再加上每个主体的资源是有限的,因而网络化治理的实现需要对资源进行整合。传统政府管理在于有效地利用资源,但网络化治理则“强调组织和利用不属于自己的资源,去达到公共服务的目标”[2],因此,网络化治理是一种建立在资源基础上的新管理模式。这种新治理模式强调网络化治理应当坚持“资源、技能和策略网络化合作”的行动逻辑。这些治理资源体现在制度、权力、组织、资金、信息、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
  (三)以实现公共利益为价值导向
  网络化治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因此“网络化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践行公共价值”[3]。网络化治理本身涉及公共价值与公共参与,绝不是简单的技术操作,必须保证公平正义,体现公共性。结合我国现实语境,需要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体现“初心”,明确“为了谁”的基本价值导向。
  (四)互动协同的过程
  信息时代,公民意识增强,要求展示个性、自由和分权,社会利益日益多元,组织边界愈发模糊,社会矛盾突增,政府治理显得捉襟见肘。面对众多的“不可治理”问题,官僚制及其命令—服从的管理方式正在崩溃,因此,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种比传统政府更灵活迅速、更具包容性和适应力的机制,这种机制就是互动协同机制,它使得政府的角色由“管理”变为“治理”。互动协同机制也回答了网络治理主体间存在的互动协同关系。网络化治理是多元主体为同一治理目标采取行动的共治过程,这一过程是互动协同的过程。协同意味着在网络化治理中各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互动协同是平等的、相互依赖的、合作的,不是政府单方面制定规则和僵硬的制度,而是强调治理主体在建立互信、沟通与协调的基础上持续互动,在相互依赖的伙伴关系和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实现治理目标。
  三、网络化治理理论对社区治理的启示
  第一,在网络化治理理论视角下,社区治理倡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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