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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下期

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境及破解之策/李 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营 日期:2019-11-06 09:47:14
是传统乡村治理理念不断消解,现代法治氛围逐渐生成的过程。一是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一方面,要结合农村实际,利用村民开会、赶集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宣传教育,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如戏曲、小品、微电影等,使群众慢慢接受法治的熏陶;另一方面,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以及以案释法的长效机制,及时宣传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以及现代化的法治精神,帮助村民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拓展法治宣传互动平台。法治文化的形成是一个耳濡目染的过程,应通过在农村建设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法治咨询室等,让农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三是培育“法律明白人”,发挥乡村精英、新乡贤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化功能。乡土社会的治理有其特殊性,当矛盾纠纷发生时,出于对原有乡土秩序的依赖,村民自然地就会寻求权威的帮助。因此,可以在村“两委”干部、乡村企业家、复员退伍军人、新乡贤等人群中选择、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借助他们的威望以及他们在乡村治理中的话语优势,对村民进行法治教育和引导,逐步消解传统理念的影响。四是重视基础教育,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新时期农村空心化现象比较普遍,儿童和老人成为农村生活的主体。相对而言,儿童的可塑性较强,接受、理解能力较强,更容易接受新鲜的理念和事物,并且一旦形成对其一生的行为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乡村法治文化建设需要着眼长远,以基层学校为载体,推动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和指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增强拥护和信仰法治的自觉性,为乡村文化的法治化转型打下基础。
  (五)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打造法治化的基层干部队伍
  基层干部作为国家政策方针的落实者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践行者,其法治素养的高低是乡村治理法治化能否实现的关键。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教育。一方面,在培训内容上,要以乡村社会的特点为依据,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围绕近些年征地拆迁、纠纷调解等热点难点问题,合理设计培训项目。另一方面,在培训方式上,结合受训人员的年龄、学历、经历等特点,在理论讲述的同时适时开展现场观摩、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等,通过增强受训人员的直接体验来深化其对于法治的认识,提高其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健全提升基层干部法治能力的制度建设。其一,严把“入口关”,强化选人用人的法治导向。将法治能力作为考察基层干部的硬性指标,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通过群众访谈、法治考试、跟踪监督等途径,全面了解基层干部的法治能力,将基层干部法治工作的成绩单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将来提拔任用、降职免职的重要依据。[3]其二,严把“考核关”,强化年度考核的法治维度。将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的法治化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逐步探索建立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将基层干部个人守法的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的情况、依法开展工作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法治能者上、法治平者让、法治庸者下的用人格局。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发展的人才保障
  这可以从以下着手:一是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要推动法治资源向基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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