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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下期

地方政府债务化解问题研究/徐 果 方 磊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徐 果 方 磊 日期:2019-10-09 12:04:06
可能导致中长期产出下降更多,出现经济波动,甚至引发通胀风险。除此之外,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路径以银行贷款为主,银行贷款转化为政府债券,银行资金过于集中于政府项目,银行成为债券的集中持有人,风险过于集中,与当下所提倡的风险分散理念背道而驰。[3]由于地方政府债券利率并不反映流动性风险溢价与信用风险溢价,即利率通常较低,使得银行的长期收益受到影响。
  债务置换在具体执行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难点。由于债务期限较长、债务利率较低,债权人对于提前置换的积极性并不高,而且偏高的置换价格也会使得利益方之间产生较大的博弈矛盾。此外,在具体操作中,债权人往往较为分散,如何对其进行统筹协调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二)债务置换风险化解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推行市场化定价。首先,应不断加强对债务置换工作的宣传引导,适当提高政府债券利率,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与债权人参与配合,将存量债务分类妥善处置。其次,应当建立起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机制,使得债券利率可以充分反映地方政府的主要经济信息,从而有效减少非市场化导致的债券利率偏低、债权人参与度不高的现象。
  2.治理财税源头,控制发行闸门。债务置换只是缓兵之计,严控地方政府债务总量才是根治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良方。在经济新常态之下,地方政府财力增速逐渐放缓,各级政府要做到未雨绸缪,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培植新的税收财源,保证依法增收与应收尽收。在融资过程中,要严守新增债务闸门,优化结构,控制总量,从源头控制债务风险。
  3.改革发行制度,推进发行正规化。只有银行和城投公司等参与方的利益得到兼顾与满足,债务置换才能得以顺利推进,而这一切的前提都在于债务置换发行市场化与正规化程度的提高。中央财政部所下达的债务置换额度应与当地政府应偿还的债务余额保持基本一致,以免发生资金挪用等额外风险。
  4.把握有利时机,积极创造条件。近年来,市场资金趋向平衡,利率逐渐上升,导致城投债的估值日益下降,原本不愿意参与债务置换的债权人开始动摇。各级相关部门应当把握当下,继续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不仅如此,对于未进行债务置换的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也应积极运用打包出售、债务证券化等手段予以盘活、化解,及时处理,防止风险集聚。在债务置换过程中,相关部门还应当密切关注各利益方的实时动态与财务变化情况,防范违约风险与提前兑付风险。 
  参考文献:
  [1]梁琪,郝毅.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与宏观经济风险缓释研究[J].经济研究,2019(4):18-32.
  [2]张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高效发行的机理探析与对策建议[J].南方金融,2018(12):61-66.
  [3]陆小虎,张建芳.地方政府债务与地方经济发展研究[J].价值工程,2016(25):71-73.
  
  责任编辑 姜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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