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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下期
我国古代公正观的价值、局限与现代管理借鉴/李志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志伟
日期:2019-08-12 16:58:28
理论层面而缺乏现实可操作性,没有可行性,仅仅强调和谐却忽视客观上的矛盾,也就预示着不可能找到消解这些现实矛盾的积极有效途径。
(二)缺乏制度正义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公正观,普遍缺乏一种制度上的公义。儒家虽然强调仁义,但带有一种先天的缺乏制度正义的缺陷。原因就是儒家强调尊君,有着严格的等级观念。儒家学说在汉代取得正统地位,但儒家所强调的仁义、公正等却一直是在伦理范围内进行讨论,而从来不知道制度正义是何物。儒家强调的等级制度带来更多的是不平等现象。儒家并没有真正把天下为公践行到广大民众身上,而与天下为公相对的是尊君。由于儒家过分强调等级,就在民众中造成一种政治地位的绝对优越性。只要有了政治名分就代表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至尊,就代表一个人的个人价值和人生理想的实现。政治追求几乎成了人们追求成功的唯一标准,“学而优则仕”就是这一标准的体现。儒家自身代表的知识分子是为上层统治阶级服务的。儒家也强调公正,但这种公正充其量也就是一种工具理性,是为上层统治阶级提供的一种理论上的辩护。这从源头上标志着真正制度正义的缺失。
(三)公正观的对象范围受限
在我国古代,真正在社会公平正义上能够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的范围是极其有限的。儒家在重视等级制的情况下,推行三纲五常。在社会拥有不同等级的前提之下,现实中能够做到真正公正的群体已经被严格限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无论在家庭关系还是在社会关系中,实现公正往往是通过报复的方式来实现的。报复的方式使得弱势群体在前期的不平等中找到一种平衡。如果无法通过报复等方式消解现实中因不平等造成的心理落差,就会从宗教中寻求一种心理慰藉。早期从印度传来的佛教,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民众自身在现实生活中对不公正待遇束手无策,只有通过佛教中因果报应的理论来使自己心理达到一种平衡。在中国传统社会,宗教用以弥补社会公正的不足问题。在魏晋时期,一些士人心态转移,一方面和政局变化有一定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在寻求一种心理上的公正。早期士人在儒家正统思想下极力维护大一统政权,本来是忠于朝廷,却遭到现实中宦官、外戚的打压和迫害,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待遇。在这种情况屡次发生后,士人们的心态也发生了转移。这些历史现象也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涉及的对象范围是极其有限的。
三、我国古代公正观对现代管理的借鉴价值
(一)以人为本:单位管理中破解公正难题的价值认同
中国古代公正观关注的仁义,其实有着很强的仁爱之心,即在人际关系中要重视爱的真情厚意。在单位管理中同样需要把以人为本思想贯穿其中。如果领导能做到以人为本、以情感人,能够换位思考,站在员工的立场考虑问题,而不是仅仅单方面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那么单位里遇到的公正难题就会大大减少。所谓的公正难题,大多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均,或是荣誉分配有分歧。倘若领导和员工都能够替对方考虑,站在彼此的立场看待问题,那么随着看问题视角的转换,所谓的公正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单位管理中领导者若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那么在政策制定之初,就会关注更多的群体,兼顾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至于使大家认为偏私而不公正。偏私在我国古代公正观中也是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