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9年7月下期

县级政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探讨/周生虎 胡 泊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周生虎 胡 泊 日期:2019-07-08 16:31:49
  【摘  要】社会心理服务作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与心理健康服务有着明显的区别。地方政府政策理解的偏差造成政策目标、手段、对象的偏差。县级政府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以落实民生政策为抓手,以多种政策工具为依托,以农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关 键 词】县级政府;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社会治理
  【作者简介】周生虎(1982— ),男,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文艺系副主任、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胡泊(1985— ),男,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心理健康教育。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9)14-0047-0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引起广泛关注。各地政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尝试。通过对十九大闭幕至2018年10月间有关这一主题的文献检索与26个县级政府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可以看出,学术界的研究集中在宏观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及从心理健康服务的视角提供社会心理服务两个方面。县级政府往往以维稳为目的,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为抓手,部分县区甚至存在混淆社会心理服务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方向性问题。可见,厘清社会心理服务的概念,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内涵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近年来经常出现于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和报告中,对其概念学术界尚未充分探讨。争议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社会的心理服务体系”,以心理健康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二是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社会心理的服务体系”,将“社会心理”作为服务对象。看似一字之差,实则大相径庭。
  (一)准确把握社会心理服务的概念
  社会心理属于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是人们对社会存在和社会现实的理解和感受。国内学术界一般将社会心理界定为“在特定生活条件下的个体、群体、组织、阶层对社会环境中的各种刺激表现出来的反应”[1]。社会心理影响和支配人的行为,通过利益诉求直接外化为社会活动,同时又以价值评判、政治意识、道德风尚、情感因素等形式间接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社会心理以个体心理为基础,一定时期内个体对于社会生活零散的情绪、态度、价值取向构成了特定历史阶段群体的社会心理共识。
  社会心理是对社会现实自发的、直接的反映,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属于感性认识层面,有些社会心理甚至是对现实歪曲的、错误的反映。因此,社会心理服务的主要目标就是使社会心理系统化、理论化和理性化,引导人们通过由表及里、去粗取精的思维加工过程达到理性认识的高度。其目标指向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社会心理服务与心理健康服务的区别
  社会心理服务与心理健康服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社会心理服务属于社会治理范畴,心理健康服务属于身心健康范畴。社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