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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下期

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执行力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某省领导干部为调查样本/田 丽 梁瑞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田 丽 梁瑞英 日期:2019-07-08 15:57:45
意”的比例低于48%的平均水平,为39.5%,省厅级干部和省直处级干部选择“比较满意”的比例都高于平均水平,分别为53%、51%。三个职务级别的领导干部在“比较满意”选项上偏离平均数的幅度都不大,在3%到8%之间,说明职务级别对领导干部在这个选项的选择上影响不大。

  (二)领导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地位对其执行党内法规的影响较为显著

  上题“对本单位领导干部执行党内法规的评价”中,有个值得注意的情况:选择“一般”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比例略低于平均数(17.6%),为16.7%;选择“一般”的省直处级干部比例高于平均数,为26.7%;省厅级干部低于平均水平,仅为8.1%。这反映出同系统或同部门中不同领导级别的干部满意度相差较大。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和省厅级干部选择“满意”的比例都高于平均数(33.6%),分别为41.9%、40.5%;省直处级干部选择“满意”的比例仅为20%,差距较大。省直处级干部一般处于所在单位权力结构的中间位置,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和省厅级干部一般处于所在单位权力结构的顶层位置,显然,在权力结构中处于不同级别的干部对本单位执行党内法规的评价显著不同。

  在“影响党内法规实施效力的因素”问题上,选择“党内法规体系不科学”的比例最小,只有6.4%,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可,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基本上可以发挥管党治党的总体效用。影响因素中选择最多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对于党内法规的了解掌握不够”(31.3%),反映出相关部门对于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得还不够,还要加强。“缺乏良好的法治传统”(22.5%)选项是从执行主体所处文化环境的角度分析执行党内法规的障碍,“领导干部权力过大不愿被约束”(17.3%)选项是从执行主体所处的权力结构是否合理的角度分析影响党内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问题。不同职务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大部分影响因素的选择上基本趋同,唯独在“领导干部权力过大不愿被约束”上呈现些微差异:省厅级干部选择的比例与平均数(17.3%)基本持平,为16.7%;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的比例低于平均数,为11%;省直处级干部的比例高于平均数,为23.2%。不同职务级别代表干部在党的组织层级中的不同位置,上述统计结果虽然区分度不太大,但也反映出一定倾向:职务级别越高,权力层级越高,越不认同对自身权力过大的评价,当然也不认同这个因素对执行党内法规有特别的影响。

  综上所述,领导干部从自身角度评价其对于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更多的是从自己的主观体验和感受出发,但是从他们对自身执行党内法规的评价也能反映出整个执行系统在执行主体这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领导干部的职务级别与所选项之间并不总是呈现正相关关系。显然,党内法规在单位中执行效果的统计结果与领导干部在特定权力结构中的不同地位直接相关,即在特定权力结构中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其执行党内法规的体验越好或评价越高;反之,评价或体验就不太好。这同时反映了另一个问题:领导干部权力越大,相关部门对他们执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的难度也在加大。

  二、从领导干部在特定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分析其执行党内法规存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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