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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下期

多源流理论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公共空间治理分析/高聪颖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高聪颖 日期:2019-05-06 15:25:08
,北京、上海分别于2002年、2006年制定和修订了城市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指标虽然已设置,但在具体布局和设置要求上过于笼统,社区公共设施的布局、建设、配置和管理由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主导,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社区公共空间受到挤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的现象时有发生,居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其次,社会意义上的社区公共空间活力不足。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启动社区建设以来,在这一过程中始终存在张力,政府试图通过社区建设将其作为一个城市基层的管理单位,填补单位制解体之后社会管理的真空,而学界则希冀通过社区建设形成一个与国家、市场相并行的公共领域。当学者按照理论预设进入社区现场,发现社区居民的公共参与实际与理论预设存在较大的差距。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社区被赋予了太多的行政职能,居民主动与社区接触主要源于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要和事关居住环境、安全等维权的需要,而国家围绕社区建设开展的一系列社区活动,居民更多的是被动参与。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当前中国社区治理面临着行政化困境与共同体困境两大基本困境”[2],一方面,社区作为行政组织的延伸,负担过重、角色错位;另一方面,居民对于社区没有强烈的归属感,社区建构与社区认同相脱节。那么,作为社会意义上的社区公共空间先天发育不足,再加上政府更多的工具性治理策略,很难为社区回归“共同体”创造组织基础。社区居民参与不足不仅仅是我国社区治理中面对的问题,美国的社区公共生活中也面临类似的问题。著名政治学家帕特南在他的《独自打保龄球:美国社区的衰落与复兴》一书中感慨,“美国人已经在远离人群,不仅远离的是政治生活,而更普遍的是有组织的社区生活”[3]。
  (二)城市社区公共空间的政策溪流
  我国的城市社区公共空间治理政策是随着社区治理政策制定而变化的,社区治理过程中的政策原汤是由执政党、政府及其各类研究人员主导的。
  首先,政府对社区治理既有顶层制度设计也有专项政策设计。在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深入社区考察,围绕社区建设的必要性、意义、途径等方面做了深刻论述。从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开始,各省市、相关部门围绕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出台,意见围绕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治理水平、治理短板以及治理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
  其次,政府决策系统的辅助系统和信息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研究人员从政治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人文地理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对城市社区公共空间进行研究,通过著作、学术论文、咨询报告、督导评价等形式提出设想与建议。比如,民政部设置了“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旨在促进城乡社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值得注意的是,囿于研究人员的学科背景等因素,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人员,既关注社区公共空间的宏观层面的命题,比如社会治理、社区治理体制、社区职能等,也关注微观层面的诸如社会组织与公共空间、公众参与与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等具体问题;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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