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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公共行政责任伦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赵 文 江 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赵 文 江 艳 日期:2019-04-12 12:00:45
是其合法性资源,但是从“形式上合理性”的获益必须是以舍弃“实质上的合理性”[3]为代价的。换言之,公共行政效率取向和技术泛化排斥了行政伦理其他价值追求,尤其忽略了契约精神普遍成为共识以后所确立的政府对公民负责的价值定位,使行政伦理价值单一化和简单化,致使行政责任伦理的价值严重萎缩。
  2.新公共行政范式下责任伦理的价值复苏。20世纪60到70年代,政治与行政二分以来,秉持伦理价值中立的公共行政及广泛分布其中的刻板冰冷的官僚制,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批评与挑战。以弗雷德迪克森为主要代表人物的新公共行政运动反思传统公共行政的固有缺陷,反对将“经济”与“效率”作为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强调增进社会公平以对全体成员负责,从而打破了传统公共行政范式中“行政价值中立”的伦理准则。可以说,新公共行政运动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的一次价值纠偏,也是对行政伦理的一次重要构建运动,是行政责任伦理在公共行政领域中的一次复苏。
  3.新公共管理范式下责任伦理的价值偏执。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范式在“清算”官僚制的呼声和运动中逐渐兴起。新公共管理在效率价值诉求方面走上了更深远的道路,“实现了由‘效率至上’向‘效率优位’转变,在‘效率、经济’理念中融入了‘效能’价值理念”[4],最终建构起了经济、效率、效能价值导向。新公共管理极大地改善了公共服务的品质,有力地推动了公共行政现代化进程,但是其将“管理主义”和“市场精神”置于公共行政伦理价值的中心地位,最终必与政府的“公共性”意蕴相抵触,应然视角下对“公民”负责被落地为对“顾客”负责,自然难以保证行政活动的公共价值取向。
  4.新公共服务范式下责任伦理的价值回归。21世纪初出现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成为以往公共行政范式的主要替代性路径。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理清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公共行政要以实现公民共同利益为存在依据、以服务公民为崇高使命,简言之,政府要对公民负责。这实际上揭示了公共行政蕴含的本源性价值,为推进公共行政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因而,“责任中心主义”应当是公共行政伦理的中心价值。近年来,主张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分散化和治理结构网络化、扁平化的公共行政治理理论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其伦理诉求也同样是强调为公民服务,只不过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从传统的单一主体模式转变为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在内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公民责任的减少或削弱,相反,政府还应该承担起领导多元主体共同致力于公共利益实践的责任。
  总的来看,虽然追求“效率”依然是公共行政的重要任务,但是实现“责任”更是现代政府不可推卸的使命。如果将行政学视为一个单独的领域,其伦理价值的变迁过程是一个曲折的前进过程;如果将行政学视为政治学的一个部分,其伦理诉求的演变过程实则为一个价值回归的过程,价值回归的方向即为为公民服务、对公民负责,这正是现代公共行政责任伦理之津要。
  (二)责任伦理:现代公共行政的精神旗帜
  新公共服务理论揭开了公共行政在逻辑上的本原价值:一切行为对公民负责,为公共行政摆脱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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