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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机制探索/李振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振英 日期:2019-04-12 11:05:27
不少党员干部在受到处分后,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无心作为、作风散漫,更有甚者称病赋闲或另谋他途,出现典型的“在编不在岗、在岗不作为”现象。这种现象若不及时纠正,则会带来更大的潜在危害。
  一是带来国家损失。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说过,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还要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所以党员干部的培养不仅要算经济账,还要算算政治账、社会账、民意账。如果仅由于犯小错就对这个党员干部全盘否定、弃之不用,那对国家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二是危害群众利益。不少受处分党员干部作风懒散,工作中能推就推、得过且过。甚至某些受处分党员干部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务权力故意“摆谱”、拿腔捏调,拖延办事进程。党员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心中没有了人民,一味敷衍了事,最终危害的还是群众的利益。
  三是损坏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受处分党员干部是生活在聚光灯下的特殊群体,他们虽然受处分,但仍然是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一员,他们的一言一行也代表着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一旦这个群体人员的不良行为被发现,很有可能会被无限放大,进而损坏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
  四是诱发“破窗效应”。受处分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管理和教育,就极有可能诱发“破窗效应”。这意味着向广大党员干部队伍发出错误信号,即小错没大碍,很多党员便会打擦边球、游离于法律法规边缘,不断尝试突破法律法规,长此以往,将严重恶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当前各地有关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有益探索
  
  近几年,湖北省、贵州黔东南州、四川成都等多地都在探索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机制,取得了很多有益成果,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机制
  部分省市出台了专项文件,常态化展开教育管理。目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结对帮扶。湖北省和成都市创新开展“一对一”教育帮带人制度。首先,帮教人员要定期与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掌握其工作生活状况,帮助其卸包袱、解心结,并定期汇报帮教情况;其次,在帮教期内,帮教人员要协助、督促受处分党员干部制订学习计划及错误整改措施;再次,帮教人员要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
  二是开展回访教育。云南西双版纳州自2016年开始对党的十八大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每位受处分党员干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回访教育,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建立回访教育台账和档案,作为处分解除、延期的依据。同时监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帮带教育落实情况,为受处分人员营造悔错改错、干事创业的环境。湖北荆州市纪委还要求被处分党员干部处分期满后,要继续回访。
  三是回炉培训。回炉培训是开展得最早、最常见的一种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方式。目前出台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相关文件的地区还不多,但大部分地区都已开展了回炉培训。2018年5月,贵州黔东南州举办了当年第一期受处分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培训班。湖北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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