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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权益引导困境与机制设计/邹东升 陈 昶 陈思颖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邹东升 陈 昶 陈思颖 日期:2019-03-21 16:36:11
果应用、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确定,以进行整体指导,避免形成地区间依各自文件办事而缺乏统一性的局面。在程序上,“稳评”立法应循序渐进,可逐步从政策合法化(政策的合法价值达成与程序正当)到政策法律化(成熟政策演进为法律规范),在这个过程中引入咨询专家制度,以求相互讨论、集思广益。
  “稳评”的长效发展,离不开法治思维、原则和标准对评估实践的引导、衡量与维护。一方面,评估主体要树立“稳评”的法治思维,突破传统行政的过度干预壁垒,为“稳评”的科学长效发展注入更多的行政法治化元素。另一方面,注重法治思维的应用,将法治观念、理念、原则、价值以及法律的指引、教育、强制等功能融入“稳评”领域,协调公众之间、公众与决策主体之间、公众与评估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以期形成能被广泛接受的结果。
  (三)完善公众参与和信息回应机制
  公众是否有效参与是权衡“稳评”程序与结果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随着“稳评”和“稳管”的深度结合,“评管脱节”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参与主体对参与价值的追求及参与主体成熟度的不断提高,促使公众参与系统内部产生正向协同效应。[5]因而在具体评估流程,尤其是公众参与环节,不可掉以轻心,可通过丰富和完善前期宣讲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宣传解释和合理引导,注重答疑解惑而非劝说接受。此外,充分找准“稳评”权益导向与公平感知的相互逻辑,以公众权益为线索,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夯实“稳评”实践力度。
  线下和线上舆情作为影响“稳评”的重要因素,是涵盖了多元意见表达的重要信息渠道。首先,政府应提高预警意识,充分发挥柔性治理的优势。其次,对舆情中已经产生的失真信息,不能一味敷衍,可设置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评估进展需要,由具有公信力的官方代表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对公众心中顾虑进行疏导,做好谣言澄清工作。再次,完善常态的应急机制,一旦发现不实信息或谣言,应尽早报告和尽早处理,及时做好谣言的源头阻断工作。
  (四)稳步发展“稳评”第三方评估模式
  鉴于“稳评”行业对专业化、可操作化和程序化等价值的客观需求,一个基本的路径是理清权责问题,这有助于明确主体权限,推进良性互动。比较理想的主体模式是多元主体协同模式,即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构建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等共同参加的评估工作机制。[6]在提高第三方评估主体专业技能方面,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授课或讲座,对第三方评估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专业技能;在日常行为规范方面,可通过出台文件加强实务指导和监督;在考核方面,由主管部门建立年终考核制,对第三方评估主体和已评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第三方机构推荐名单的重要参考。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外部约束,建立的前提是主体间权责划分明确且没有相互重叠的部分。在增强主体地位独立性的同时,“稳评”实施前必须明确参与主体间的责任,一旦出现社会稳定风险,则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7]政府文件的零散规定不能完全实现外部监管与追责作用,可以考虑通过建立地方政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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