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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乡村“精英群主”的价值与乡镇政府的培育路径/张 雷 唐京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 雷 唐京华 日期:2019-03-21 16:35:03
模式等。毫无疑问,作为古代中国的乡村精英,乡绅阶层的稳定存在,是整合分散化的小农并维持这一乡村治理模式长期运转的重要动力机制。由于行政能力的限制,传统精英治村实际发生于国家远离乡村社会的大背景下,面对高度分散的小农经济形态和家户制乡村社会结构,宗族、士绅等凭借其学识、地位和非正式乡土规则承担了相当一部分村庄治理功能,除去必须承担的赋税、劳役义务,乡村精英拥有相对自由的政治空间。其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双重作用:一方面协助地方官员共同管理村庄事务,另一方面通过整合村民的意见为村民大众的利益代言。[1]虽然旧时代传统乡村精英阶层是剥削中国贫苦农民的主要力量,但其在维护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秩序、修建基础设施、联结分散化小农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政权下乡、政党下乡,国家已经完成了对农村社会的重新整合,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乡村发展中的国家力量呈现不断渗透和强大的趋势。但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并不必然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现代社会中,国家权力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将一定权力交还村庄,乡村“精英群主”实际上是在国家下放的管理权限内活动,拥有相对稳定而自由的政治作用空间,各类“精英群主”依然在各自所属的乡村社会空间中发挥不同作用,这符合历史的传承性,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2.乡村社会的退化与离散需要精英价值的再发掘。在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空间状态下,即使“皇权不下县”,借助于宗族、乡绅以及乡土规则的力量,依然可以维持乡村的良序与稳定。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几次土地改革消灭了地主阶级这一农村乡绅的主要存在方式,代之以新的乡镇政权加村民自治的农村社会组织形式。尤其是进入现代社会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的流动性和农村社会的阶层分化不断加剧,农村原子化与碎片化形态日益凸显,乡村社会的退化与离散使得国家政权直接面对越来越分散化的农民个体。在村庄组织化低下、村民自主性不强的条件下,乡村治理精英成为衔接国家与社会的重要载体。乡村振兴中积极培育“精英群主”是应对乡村衰败与退化的有效路径。一方面,乡村“精英群主”可以充当广大农民群体的利益代言人,发挥利益整合与协调功能,弥合单独农民个体组织性和影响力不足的缺陷,集合并表达村民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乡村“精英群主”是连接国家与乡村的媒介,能够在基层政权组织与村民群体之间扮演“解压阀”的角色,借助于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群体凝聚力协助基层政府处理乡村问题。
  3.“精英群主”是乡村各项事业发展的生长点和着力点。“精英群主”对乡村事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维护政治秩序稳定方面,乡村“精英群主”最为了解村庄,一定程度上掌握着村庄非正式的人际关系、权威等社会资本,可以弥补村庄正式组织治理资源的不足,协助处理乡村矛盾纠纷,维护村庄政治秩序的稳定。其二,乡村“精英群主”一般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广阔的人际关系网络和灵活开放的思维模式,既可以为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也可以在农业技术推广、文化继承与发展、投融资创业以及公益事业开展等方面对村民群体产生示范引领效应,开拓乡村内外交流的空间与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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