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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互联网+”背景下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探析/李振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振宇 日期:2019-03-21 15:45:50
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现状
  行政复议是当前我国政府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化解社会纠纷和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总体而言,我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已经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行政复议制度框架已经基本成形。依托当前法律法规中关于行政复议的特殊规定和单行规定,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已经做好了整体制度的梁柱搭建工作。二是行政复议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主要包括:初步形成以同级政府和上级行政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审级体制,形成以行政应诉为主要途径的行政复议后续救济渠道,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基本顺畅,行政纠纷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等。三是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取得进展。具备行政复议职能的各级行政机关已经建立起专门的行政复议职能机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基本具备行政复议知识和素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形成了以地方为主、有针对性的培训机制。四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物质条件得到基本保障。
  我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存在以下需要改进之处。一是行政复议知识和观念的普及不足,宣传渠道单一,社会公众难以便利地获得行政复议方面的信息和知识,特定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公开和宣传力度不足。二是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地位悬殊,造成双方信息不对称,对案件事实的查清和纠纷的彻底解决不利。三是行政复议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渠道单一,多为现场、当面提交纸质申请,在“互联网+”时代已显得不合时宜。四是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参与不够充分,行政复议审理过程的互动性、参与性需要着力改进。五是行政复议机关自身信息化不足,未能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行政复议案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等。
  总体而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办案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不断强化,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工作在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解决行政纠纷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中的“互联网+”应用
  概括而言,我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需要从理念和技术两个层面进行提升,而“互联网+”在理念和技术层面的特点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方向存在着契合。因此,如何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中合理加入“互联网+”所内含的理念和技术,从而使行政复议实现理念的革新和硬件建设方面的技术升级,并使二者在行政复议实践中得到统一,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理念的革新
  针对当下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互联网+”开放、平等、互动的理念内涵是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方向相契合的。不仅如此,“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也必然促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理念方面实现革新。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中,行政复议过程的公开、行政复议各方主体的适度平等、行政复议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的充分参与和表达、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评价等,都是需要给予关注的重点问题。具体来说,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革新和提升。
  1.行政复议的开放性。行政复议的开放性,指的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从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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