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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下期

元治理视角下地方政府社会治理主体结构及多元主体角色定位研究/李睿莹 张 希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睿莹 张 希 日期:2019-02-27 16:53:53
现公共利益分享自身资源,对于分享资源的多元主体可给予适当的荣誉及物质奖励。四是搭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平台。这里的平台可以是线上的平台也可以是线下的平台,主要目的是为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渠道。政府在平台搭建的过程中应当扮演“引导者”的角色而不是“主导者”的角色,地方政府要做的是与多元主体共建社会治理平台。五是分享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重视多元主体能力建设。在社会治理中,地方政府应与多元主体分享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授权,让多元主体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此外,地方政府在初期还应加大对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培养,如开设公益培训课程、组织社会治理交流座谈会、加大教育投入等。
  (二)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协调者
  “一主多元”主体结构下,社会组织应主要担当协调者的角色,发挥桥梁作用。这一角色定位要求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第一,转变传统依附理念,加强共治理念的宣传和实践。社会组织作为连接政府和公民的中间媒介,首先要积极响应地方政府治理理念的宣传;其次要将共治理念作为行动指南,将这一理念落到实处;再次要与地方政府一起加强治理理念在社会中的宣传,真正让治理理念深入人心。第二,积极参与决策过程。这要求社会组织发挥协调作用。在决策前积极搜集多元主体的意见建议及相关信息并整理汇总。在决策中坚持独立性,发挥自主性,在协商的基础上寻求最佳方案。在决策后严格落实达成共识的规章制度,在多元主体发生矛盾时做好调和工作。第三,参与社会治理平台的搭建及运营工作。社会组织应分担地方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压力,作为协调者应做好治理平台的搭建和运营等实际工作,但是在此过程中要与多元主体共同协商,明确各自的权责,加强与多元主体的联系。第四,提升自身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能力的提升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我国的社会组织一方面应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培训,提升组织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应积极参加社会治理,在参与社会治理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和提升组织参与能力。
  (三)公民的角色定位——践行者
  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离不开公民的支持和参与,公民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基础单位,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应担当积极的践行者角色。在“一主多元”主体结构下,公民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树立主人翁意识,培养协作精神。公民应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认识到社会的良好运作需要所有主体的共同努力,而不是仅仅依靠政府。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公民应以国家主人的身份加强与其他主体的协作,增强协作意识,共同治理社会。第二,积极表达自身诉求,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在“一主多元”主体结构下,多元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公民可以通过治理平台表达自身诉求,在相互交流与沟通的基础上参与影响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决策,使得社会治理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第三,注重教育和实践,提高自身素养。公民应珍惜和接受学习的机会,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政治素养,确保自身有能力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此外,应积极参加多样的公民教育和培训活动,增强对社会事务的认知和判断能力。第四,公民应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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