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下期
大数据视角下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机制构建思路/石 钰 王 磊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石 钰 王 磊
日期:2019-02-27 16:19:54
与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融合是提升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能力的有效手段。首先,促进大数据技术创新,为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坚实的软硬件支撑。更为准确地说,应该是提升审计机关对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创新能力,充分将大数据引入政府环境信息获取、读取、分析过程中。为此,审计机关要建立高质量的数据库,确保环境数据能够被充分存储与高速提取。数据库应包括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部门基本数据、财务数据、环境数据等,同时还要囊括标准化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治理标准、行业内部标准等信息与数据,从而实现各信息之间的关联与对比。为简化操作,审计机关应加快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专业审计软件开发,降低大数据在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中的应用难度,利用功能全面、便于操作的审计软件实现大数据与审计工作的有机结合。其次,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打破大数据与审计之间的壁垒,除了软件开发,更为重要的就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出适合时代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在大数据应用方面,要提升审计人员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的能力。另外,还要完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使其成为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过程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保障大数据在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中的引入畅通。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计算机审计的相关文件已经出台,如《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办法》等,但要推动大数据成为审计工作的主要手段仍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大数据应用的规范性与主体性。首先,修改与完善审计法,将大数据纳入审计过程中,确立大数据在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中的重要地位,保障审计人员在大数据应用过程中有法可依。其次,确保数据使用的安全性。一些政府数据涉及国家机密,这就要求在法律法规中对涉及企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的数据使用进行相关规定,强化审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数据使用的合法性。再次,加强对政府环境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指导。一方面,制定整体性的工作方针、监督目标、基本方法、操作准则等,对各地区审计监督工作进行宏观、系统的指导;另一方面,允许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与经验制订精准化的审计监督方案,保障审计与监督工作的科学有效。
参考文献:
[1]张晋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机制探索与构建[J].领导科学,2018(5):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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