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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中期

精准扶贫实践中“精英俘获”现象及其治理/孙冰清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孙冰清 日期:2018-12-18 16:49:41
分关注,致使扶贫资源目标偏离,扶贫效果弱化。需要强调的是,由于贫困人口处于乡村的中下阶层,不能形成集体行动阻止“精英俘获”现象。
  三、精准扶贫实践中“精英俘获”的治理路径
  (一)完善贫困治理机制,加强项目监管力度
  宏观上,要建立顶层政策设计与基层实际相结合的贫困治理机制,增强政府的善治能力,优化各部门的政策体系。《中国农村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从国家层面详细阐明了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和全面部署,但由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现实问题的多元化,这些文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发挥其价值。实现精准脱贫,需要立足地方实际进行自上而下的制度创新与制度改革。微观上,在乡村治理方面,基层管理者应当转变治理模式,主动扶持贫困农户,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不给当地精英谋取利益以可乘之机。针对扶贫政策不能落地生根、灵活性差等问题,应当及时总结、调整、改进并加以推广,形成适时纠偏的矫正机制。同时,项目制监管机制的完善程度与扶贫工作的质量高低息息相关。执行主体需要将监督贯彻到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切实保障扶贫产业链条的统一与完整,建立科学、有效、全面和详细的贫困监测指标体系,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流向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精英俘获”现象。
  (二)精准识别贫困群体,引进适宜扶贫项目
  当前,我国精准扶贫实践中出现“精英俘获”现象的根源是扶贫资源分配过程中受益群体出现了偏差,所以精准识别贫困群体是确保项目精准的前提。精准识别应以“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为总纲要。一方面,要设立科学合理的贫困人口识别标准,通过普查从个人与家庭角度对其贫困程度进行微观认定,从源头上对贫困村民与乡村精英进行清晰的划分与区别。另一方面,要将精准扶贫的政策与标准与贫困地区的筛选标准相结合,确保贫困人口的全面覆盖,识别出需要帮助的贫困人口,提高帮扶对象、扶贫程序、贫困治理效果的精确度,对于扶贫工作中的“假扶贫、扶假贫、恶意排斥”等不良现象予以追责。扶贫项目对于扶贫工作至关重要,项目本身是否适合贫困地区、能否满足贫困人口的需求、是否有“隐形门槛”、门槛的高低都能对扶贫成效产生直接影响。当前,贫困地区政府为追求政绩,热衷于“跑项目”却未将项目引入之后的事宜安排妥当,导致扶贫项目与农户需求难以衔接的尴尬局面。因此,应建立扶贫项目引入与农民回应相结合的体制机制,让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到项目运作过程中,让扶贫项目不仅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灌输与引进,也是自下而上的回馈与反应。以引进适宜项目为契机,实现精准帮扶,杜绝地方政府为政绩需要打造的亮点示范村等不良现象。
  (三)激发公众参与意识,推动信息传递顺畅透明
  贫困群体是扶贫项目中的主体,只有当他们切实参与到其中时,贫困治理的效果才能达到最优。首先,应当强化贫困群体的主人翁意识,对于国家扶贫项目相关的政策方针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让贫困群体充分意识到他们才是扶贫开发中的帮扶对象,并享有对扶贫资源的选择、监督与管理的权利。培育农民维权意识,强化农民法治精神,激发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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