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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中期

利益激励视角下地方政府行为偏好与环境规制效应分析/梁 丽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梁 丽 日期:2018-12-11 10:42:27
行为策略选择。比如,当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传统思维模式下的地方政府更多地倾向于牺牲生态环境换取地方经济发展,此时环境规制成为次要任务。再次,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环境规制不仅仅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还会衍生出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环境规制目标的实现仅依靠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是不够的,需要环保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相互合作,如果部门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在环境规制过程中就很可能会出现相互推诿、偷工减料的情况。在行政过程,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但其经费开支则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因此,在环境规制过程中同时受到上级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限制,且更多地受到地方政府其他部门的牵制。综上所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目标函数之间的差异性为地方政府行为偏好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二)晋升激励机制异化
  中央政府为实现环境规制效益最大化,往往会制定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减少和避免地方政府的隐蔽行为,而晋升激励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根据周黎安提出的“政治锦标赛体制”理论,中央或上级政府制定出可衡量的竞赛指标(以经济指标为主),激发地方政府官员的竞争与晋升意识,从而促进地区发展。这种激励机制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由于地区发展直接影响着官员的政治利益,可以避免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官员的限制,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上级政府监督的边际收益递减问题,从而可以减少治理成本。但这种管理方式对环境规制的效用有限,不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首先,环境规制水平的趋同性。决策面临着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完全理性的主体能够将不确定的决策环境转变为发展机遇,提升决策科学性,但有限理性的地方政府不能够完全应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决策环境,比如上级政府期望、晋升标准变化、区域突发性事件等,如果决策失误,则地方政府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影响政府官员的职位晋升。因此,为避免决策失误、降低决策风险系数,地方政府常常依据信息溢出效应,参照、效仿相邻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决策,使得区域内环境规制水平趋于同一。但不以地区实际为基础的环境规制是低水平的,因此这种措施会降低整个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其次,环境规制呈现负循环状态。地方政府拥有本行政区内的资源配置权,而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决定着地方政府的获利水平。在晋升锦标赛激励下,地方政府更多地采取经济发展行为偏好,通过经济发展来获取晋升机会。当某一地方政府忽视生态建设而片面获取经济发展时,相邻的地方政府为在晋升锦标赛中获取胜利,则会实施更具强度的经济发展政策,很有可能使得生态环境遭到更大规模的破坏。这种博弈过程使得环境规制越来越被轻视,地方政府陷入一种以生态换取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再次,地方政府官员的短视行为。在中国现有政治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是具有任职周期的,也就是“倒计时行政”与环境规制长期性行为、环境治理长期利益相矛盾,因此很容易导致届际机会主义和短期利益行为。总之,晋升激励机制异化,即地方政府同时兼具“经济人”和“政治人”特性,使得地方政府官员更多地关注经济利益而忽视生态效益,造成环境规制低效率。
  (三)利益激励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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