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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中期

承认理论视域下政府—社会工作合作的反思与重构/宋 洁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宋 洁 日期:2018-10-08 17:04:48
次,社会治理创新承认。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创新探索“三社联动”“双工协作”、社会创业、企业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社会化等,为社会治理注入新鲜血液;社会工作者在帮扶弱势群体、社区服务、公共灾情善后等各项社会问题处理中越来越成为中坚力量,在就业、卫生、养老、儿童保护、环境、精准扶贫等众多领域发挥出专业救助、专业指导的作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同时,不断创新社会问题处理模式,比如,借助互联网,开展公益项目,引入众筹、创投基金等创新机制,推行“互联网+”运营的OTO模式,满足个性化需求。同时,这种实践创新承认也会促进社会工作者增强工作自信心。
  (二)社会工作与政府合作中的蔑视导致合作不公平
  霍耐特认为,蔑视即拒绝承认。本文采用蔑视的概念,主要是指主体间承认关系在获得自信、自尊与自重过程中受到的各种阻碍。当下,社会工作与政府合作中的“承认关系是不对等的”[2],一方面,政府的承认是决定性的,而非互为主体的;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群体对社会工作的承认,进度上比政府较早,深度上比政府要深。[4]
  同时,社会工作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与其他主体的竞争过程也存在蔑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的核心是采用公开、公平的竞争形式选择适合的合作主体。但是,政府购买过程中存在的竞争主体不仅仅有弱势地位的社会工作组织,还有强势地位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甚至有的政府部门设置专属其下属机构的“萝卜标”,还有的为了项目临时组建“机构”,而这些机构在政府的“庇护”下,“拿到政府项目资金的概率比正式的非营利组织和专业组织往往要高得多”[9],而那些没有官方背景,没有“自己人”的社会工作机构,先天优势不足,就丧失了公平参与的机会。
  可见,社会工作虽然取得了参与社会问题的基本政治承认,但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办事伙计”“附属品”的定位与这种不对等的承认关系,是一种“扭曲的承认”。部分政府没有发自内心地承认社工的作用,提供的帮扶也只是根据政策要求或上级指示,不具有持续性和深远性。政府情感承认的缺失使社会工作在争取合作时往往面临不公正、不公平的待遇。而且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工资待遇较低,知名度不高,在融入社区、取得更广泛社会信任的道路上困难重重。
  四、承认视域下社会组织与政府公平合作的策略
  公平合作属于关系范畴,主要是指各个主体之间各种利益关系、权利义务的平衡,是要建立一种充满“承认”的合理合作关系,其目标是为了实现服务对象价值最大化。“人类尊严的承认构成了社会正义的中心原则。”[1]32社会组织与政府公平合作要求避免合作场域中的不平等行为,提倡在合作过程中互相尊重,避免蔑视等。宏观制度与微观操作相比,当下,社会组织与政府平等合作更加关注的是微观环境中的蔑视。
  (一)平等合作的情感承认
  政府对社会工作的情感关怀起源于对其工作的重视,这也是“爱”的体现。如果对社会工作缺乏了解和尊重,情感支持就会扭曲为占有和支配。尊重社会工作,就要求彻底了解其工作的性质、特点和特长。这种理性的“爱”可以帮助社会工作打破自身局限,与其他主体形
[1][2][3][4][5][6]